罷免陳玉珍第一階段未達標 民團曝差一點:這不代表行動失敗

▲▼罷免陳玉珍「珍礙金門」今發出聲明。(圖/「珍礙金門」提供)

▲罷免陳玉珍「珍礙金門」今發出聲明。(圖/「珍礙金門」提供)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18日公告選罷法修正條文,20日起所提之罷免案送件將適用新制,也就是連署附身分證的加嚴版。罷免國民黨立委陳玉珍的公民團體「珍礙金門」力拚19日能達到第一階段提議門檻並赴中選會遞件,但最終仍未成功。對此,「珍礙金門」發出聲明,將退出大罷免戰場,交由其他人繼續努力,將機會保留給新的團隊。

中選會說明,113年12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條文於114年2月18日公布施行,明日起罷免案送件者,依選罷法第131條規定,則適用新法規定。

中選會指出,此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增訂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於提議及連署時應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配合前開法律修正條文之公布施行,該會修正「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增列提議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未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不予受理,及國民身分證影本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認應予刪除等規定,提議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格式,則增列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之規定。前開辦法修正條文亦將施行,修正後提議人名冊格式已上傳中選會網站「選舉罷免表單下載」專區,此類資訊皆依法公開。

中選會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公布施行日起提出之公職人員罷免案,適用新修正之法律規定;至於前開法律修正公布施行前提出之公職人員罷免案,依該法第131條規定,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罷免陳玉珍提案領銜人翁明志今特別搭機至台北盼能成功達標送件,但仍未能突破第一階段門檻。「珍礙金門」發出聲明,努力到最後一刻,即使不排除明顯不合格的件數,也無法在選罷法加嚴前達到第一階段送件門檻,包括直到最後一刻才送達,卻因字跡顫抖而難以符合標準的連署書,但因時間緊迫無法修改,不過他們認為不需要剔除掉這些鄉親的一份心意,只能說真的就差那麼一點。

「珍礙金門」指出,經過再三評估,若硬送件,極有可能遭到中選會駁回,這會直接保送陳玉珍,送給她一張免死金牌,因為要是送案成立卻補件失敗,陳玉珍本屆任期內將無法再被提出罷免。未來他們將暫時停下腳步,這不代表罷免陳玉珍的行動失敗,還有其他有勇氣的人可以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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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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