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男員工偷拍女同事,除了離職外也被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劉人豪/台南報導
一名在南科聯華電子工作的黃姓男子,在公司停車場、樓梯間等地偷拍女同事大腿、內褲等隱私部位4次,女同事發現後報警,台南地院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共4罪,判有期徒刑10月。
根據判決,黃男2024年7月3日到31日間,在台南聯華電子的地下停車場、樓梯間等地,3次尾隨女子身後,手持手機女子大腿及內褲等身體隱私部位拍攝,同年月31日早上,又在同地點尾隨女子身後偷拍,被女子發覺並報警處理。
法院審酌,黃男犯後雖坦承犯行,但未達成和解、調解或賠償損失,自陳教育程度為碩士畢業、未婚、獨居,需要扶養父母親,因發生本案而離職,目前待業中,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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