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一中商圈停車場無照營業 市府:最高罰1.5萬元

▲抓到了!一中商圈停車場無照營業,市府:最高罰1.5萬元。(圖/台中市交通局提供)

▲抓到了!台中一中商圈停車場無照營業遭台中市交通局裁罰,最高可罰1.5萬元。(圖/台中市交通局提供)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今年春假9天,民眾紛紛安排出遊行程,為維護停車秩序,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大執法無假期,派員稽查一中、逢甲商圈周邊民營停車場,共稽查一中商圈11場,逢甲商圈17場等共28處停車場,其中一家在一中商圈附近、育才北路及雙十路口的民營停車場未領有登記證將依規裁罰,依法最高可開罰1萬5000元。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春節期間百貨周邊及商圈湧入人流和車潮,停車位常供不應求,為防範停車業者收費坐地起價,交通局春節執法不打烊,派員在一中、逢甲商圈加強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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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停車管理處表示,停車場業者若未申請登記證而有經營收費事實,或未依交通局核備的費率收費,交通局依法可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如繼續違規,得連續處罰且廢止停車場登記證,若民眾發現有停車場哄抬停車費率,或未依公告費率收費等違規情事,均可撥打1999市民專線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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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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