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擬修法 「特殊重大暴力犯罪類型不得假釋」

▲▼法務部長鄭銘謙 立法院院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法務部長鄭銘謙。(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判有條件合憲,但限期修法,在野黨質疑實質廢死。法務部日前表示,研議無期徒刑假釋制度修法分級,引起討論,朝野立委在質詢時紛紛關注。而法務部昨(13日)正式回覆,明確表示將不採先前傳出的「終身監禁分級制度」,而是改以研議「特殊重大暴力犯罪類型不得假釋」的方向推動修法。

綠委陳冠廷就近來重大暴力犯罪、需要加強嚇阻力,特別針對法務部研擬終身監禁制度一事提出書面質詢。陳冠廷表示,重大暴力犯罪的懲罰方案至關重要,因此他特別就終身監禁分級制度、量刑標準一致性,以及可能的立法方向等關鍵問題提出質詢。

法務部昨13日正式回覆,明確表示將不採先前傳出的「終身監禁分級制度」,而是改以研議「特殊重大暴力犯罪類型不得假釋」的方向推動修法。

法務部在回覆中指出,基於刑事政策考量及貫徹社會防衛目的,將針對特殊重大暴力犯罪類型之受刑人,研擬不適用假釋之規定,而非採取分級制度。此一政策轉向的主要考量包括,避免對無期徒刑及重罪不得假釋的適用對象過度擴張,以符合刑罰衡平性及比例原則。

陳冠廷表示,法務部提出的修法,須回應社會關切,不要認為嚴重暴力行為導致被害人重殘,能夠藉由假釋輕輕放下,他指出,自己將持續追蹤此議題,確保修法過程能符合社會期待。

對於現行無期徒刑假釋制度,法務部強調,受刑人須服刑滿25年且有悛悔實據,才具備報請假釋資格,這已較日本、德國及韓國等國更為嚴格。若法務部此次修法通過,部分特殊重大暴力犯罪類型將直接排除假釋適用。法務部表示已蒐集各國立法例納入參考,將持續廣納各界意見,以確保修法方向符合社會期待。

陳冠廷認為,法務部「務實審核、寬嚴併進」的政策方向值得肯定。在不採分級制度的情況下,對特定重大暴力犯罪研議不得假釋,更能聚焦於最需要社會防衛的案件類型,避免制度過於複雜化,陳強調,未來將密切監督修法進度,並持續關注相關配套措施的完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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