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律師300萬放他辦公室 檢廉搜索橋頭地院...約談法官石育恩

▲▼洗錢組織律師,鄭鴻威。(圖/記者劉昌松攝)

▲詐團律師鄭鴻威(圖)疑似透過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發送報酬給其他洩密律師。(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律師鄭鴻威涉嫌擔任詐團軍師,找律師幫忙傳遞、洩漏檢警偵辦進度,台北地檢署日前起訴18人後,另又查出鄭鴻威涉嫌透過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派送報酬給其他涉案律師,檢察官17日指揮廉政署、調查局南下搜索石育恩辦公室及宿舍等8個地點,並約談石及居間聯繫傳遞訊息的鄭鴻威姊姊、楊姓律師3人,全案朝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方向偵辦。

鄭鴻威涉嫌從2023年起,成為連柏瑋詐團的軍師,不但自己月入300萬元,還會安排學弟妹,陪同遭逮的詐騙車手偵訊,趁機取得車手供詞、檢警偵辦進度,以利詐團上游控管遭追查風險,而協助洩漏偵查秘密的律師,每案可收3萬5千元或4萬元。

檢調偵辦期間,發現鄭鴻威會透過擔任法官的大學同學石育恩,分送律師報酬費,而石育恩疑似為了避免轉帳留下紀錄,選擇親自帶錢北上,交給協助洩密給詐團的律師黃耕鴻,黃耕鴻在3月間遭檢察官聲押禁見獲准後,黃的許姓女友竟聯繫石育恩,提醒石育恩「小心一點」。

▲▼執業律師黃耕鴻涉參與律師鄭鴻威洩露偵查秘密給詐團的犯行。(圖/記者劉昌松攝)

▲律師黃耕鴻(圖)曾從石育恩手中接過幫詐團車手辯護的律師費。(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石育恩接到警訊後,隨即寫了職務報告向橋頭地院自清,據了解,石育恩在報告內,只說曾幫鄭鴻威轉交變護費用給其他律師費,不過,鄭鴻威在遭起訴後,卻在公開法庭上表示,因為想在高雄買房子,所以先將1筆預付款300萬元放在石育恩辦公室,2人對這筆款項的金額及用途說法矛盾。

橋頭地院內部調查後,自律委員會已決定,將石育恩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此外,鄭鴻威的姐姐鄭彧歆,也因在案件偵辦期間,多次與相關當事人聯繫,甚至打探偵辦進度,日前還與石育恩私下會面,為追查石育恩與鄭彧歆等人涉案情節,因此指揮廉政署與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展開搜索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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