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士院前庭長涉猥褻女法官 一原因裁定移轉北院審理

▲▼士林地院前庭長蔡明宏。(圖/記者吳銘峯攝)

▲士林地院前庭長蔡明宏涉舔乳案,高院裁定移轉管轄由北院審理。(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黃宥寧、劉人豪/台北報導

士林地院前庭長蔡明宏爆出對女法官性騷擾、對女書記官舔乳等案件由士林地院審理,蔡明宏怕審判不公,日前申請移轉管轄,高等法院認為蔡明宏為前庭長,與該院內庭長、法官之間自多有往來,與士林地院間存有類同訴訟之關係,裁定此案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本案起源於司法院內網「法官論壇」,論壇在去年6月間出現署名「妳不孤單」的貼文,指稱前年11月15日中午,蔡男假藉關心工作,開車載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至陽明山用餐。但下山時他卻刻意選擇不同路線,疑似將車輛開進「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停車,對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噁心就是噁心,沒什麼好說的」。女法官最後請求士林地院、司法院重視本案,切勿輕輕放下。

士林地檢署偵辦查出,蔡男並非第一次帶女同事上陽明山非禮女子。他在2007年間帶一名女書記官上陽明山,並環抱、頭部貼女方胸部吸吮;女書記官制止,蔡男竟說「再5分鐘就好」,女書記官衣衫不整逃下車,但在蔡男怒視下又上車,由蔡男開車送回家。因此檢方對蔡男2007年、2022年兩次行為,提起公訴。

裁定指出,蔡明宏認為士林地院對他存有不當偏見、不利之預設立場下,本案由士林地院審判即難期公平;蔡明宏於本案欲聲請傳喚的證人包含4名士林地院法官,他曾為士林地院數名法官於學習司法官時期之實務指導老師,或有士林地院法官與他之間有宿舍鄰居關係,由有管轄權之法院審判,恐影響公安或難期公平。

高等法院認為,蔡明宏與該院內庭長、法官自多有往來,蔡明宏與士林地院間存有類同訴訟之關係,蔡明宏聲請裁定移轉他院辦理,尚無不合。裁定移轉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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