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小三視訊「一起DIY」被抓包 年薪300萬科技男求妻:別1次就離

▲妹子,正妹,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新北人夫和小三相約視訊一起DIY,被老婆發現怒訴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人夫偷吃女友人,還相約視訊「一起DIY」,又互傳鹹濕訊息「妳下面味道我喜歡」等語,被正宮抓包後,人夫認錯懇求「拜託不要1次就要走到離婚這一步…」,但正宮仍心寒與他離婚,並將人夫和小三告上法院。新北地院審理,判兩人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40萬元。

判決指出,正宮從手機裡發現丈夫和女友人有許多鹹濕對話,丈夫對小三說「待會視訊妳要diy」,小三問「我??我不會啊,為什麼啊,不是你DIY?」,丈夫則說「一起」、「我DIY也要看妳脫衣服或DIY才有...」,兩人還有「我的手都是我下面的味道」、「哈哈。妳下面味道我喜歡。」、「我看到你硬了。就好想要再一起哦」,丈夫甚至表示「跟老婆應該比較FAMILY感」,小三甜問「那我是什麼感情?」,丈夫回「愛情+感」,讓正宮看了心碎不已,提告兩人求償1百萬。

人夫在審理時辯稱,他和小三只是在開黃腔,並沒有逾矩行為,因正宮說願意原諒他,雙方會再復合,才忍痛答應離婚協議書上的各種條件,而離婚協議書內容已有賠償損害性質,所以他已賠償。小三則稱和人夫為舊識,她因有眼疾,才對他訴苦聊天,可能有開玩笑,但絕無嚴重侵害配偶權。

法官認為人夫和小三互動親密曖昧,已侵害配偶權,且人夫和正宮離婚前,曾傳訊懇求「外遇事也不可能再有了,我已經不會跟○小姐有任何聯絡...拜託不要一次就要走到離婚這一步... 」,但雙方仍以離婚收場,可見人夫聲稱離婚正宮就不追究外遇並非事實,審酌正宮為法務人員年薪150萬,人夫在科技業任職年薪300萬,小三年收約60萬元等情,判人夫和小三應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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