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走的人生!她過30年悲慘生活 才知錄取通知書遭「冒名頂替」

婦人朱麗春當年被冒名領走錄取通知書,從此以後30年的人生因此變了。(圖/翻攝自央廣網)

▲被盜用身分的朱麗春過了30多年的底層生活,目前在藥局當低薪打工族。(圖/翻攝自央廣網)

圖文/CTWANT

被偷走的人生!大陸一名49歲婦人在藥妝店工作,過著平凡的生活,卻未曾想過,當年沒收到錄取通知書,其實不是落榜,而是被別人冒名頂替,真相讓人晴天霹靂。

根據《央廣網》報導,婦人朱麗春在一家藥妝店打工,2020年12月1日下午4點左右,來了一對男女,嚴肅問她「是不是朱麗春」,因為店內只有她1人,害怕之餘搖頭否認,結果晚上又來了2個人,鄰居和另名男子,才驚覺下午來的女生也叫朱麗春,但不是同名同姓,而是盜用她的名字身分,偷走了30年人生。

原來,女子在1990年冒領朱麗春的長春市計算機職業技術學校的錄取通知書,進入學校就讀,1993年畢業後進入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工作。這才恍然大悟,當時在家苦等2個月,卻沒等到錄取通知書,以為自己落榜,失落幾年後開始打工,但因為沒有學歷,只能從事服務員、售貨員的工作,甚至還撿過廢品。

朱麗春指出,不用學歷和技術,她找的都是臨時工,薪水很低、沒有保險,到了2005年結婚又離婚,隨後開始在藥妝店工作。如今發現自己吃苦這麼多年,生活過得坎坷不幸福,全拜「假朱麗春」所賜。自己全被蒙在鼓裡,直到對方公司內部審查,事情才東窗事發。

假朱麗春沒有被懲罰,讓朱麗春本人無法接受。(圖/翻攝自央廣網)

▲朱麗春發現有另一名「朱麗春」在編制內擁有健保與社會保險等一切保障。(圖/翻攝自央廣網)

據了解,「假朱麗春」1993年被錄取儲蓄代辦員,直到2021年2月被開除,理由是「無故礦工」,警方在同年3月28日偵查此案,然而今年卻撤銷,《撤銷案件決定書》中提到,調查過程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決定撤銷此案,原因是「假朱麗春」有孕在身,被取保後審,隨後撤案。

銀行和警方沒有針對冒名頂替做處理,作法讓朱麗春本人無法接受。對此,律師建議她可以提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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