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9人連續四日出庭「求情」 法院外員警特勤戒備

▲▼ 黎智英。(圖/路透)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圖/路透)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關聯公司相關人等去(2025)年底遭裁定多項罪名成立後,相關被告正式進入量刑前的求情程序。包括黎智英在內共9名被告,今(12)日起連續四日到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陳述求情理由。由於案件高度敏感,法院周邊部署大批警力和特勤人員戒備,也吸引大量民眾通宵排隊等候旁聽。

▲黎智英涉3項「串謀勾結境外勢力」案開審。(圖/路透)

▲香港警察在法院四周戒備。(資料圖/路透)

《揚子晚報》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去(2025)年12月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佈煽動刊物」3項罪名罪成,包括黎智英在內的9名被告人1月12日到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一連4日進行求情。

除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外,其餘被告還包括張劍虹、陳沛敏等人,依照香港刑事訴訟庭審安排,將進行判決前的「求情」程序,屬於「重光團隊」的陳梓華、李宇軒將率先進行求情陳述。

據了解,香港法律的「求情」程序,是在刑事被告遭法院定罪後,由被告本人、親友或律師向法官提交書面陳述(求情信)或口頭陳詞,目的是展現被告的悔意、良好背景、家庭狀況和改過自新之決心,請求法官在量刑時考慮這些因素,給予較輕的刑罰,例如減輕刑期、罰款,甚至判處非監禁式刑罰,主要不是洗脫罪責,而是爭取寬大處理的程序。

今日庭審前,黎智英身穿白色外套進入被告席,與其餘被告短暫眼神交流後即安靜就座,張劍虹曾向旁聽席揮手致意,隨後被現場人員制止,其餘被告則神情各異,有人低頭不語,也有人不時環顧四周。

庭訊開始後,第一被告陳梓華與第二被告李宇軒確認維持原先認罪立場,本案由杜麗冰、李運騰及李素蘭三名法官共同審理,控方則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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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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