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養大他竟砍22刀殺害!還先拿錢買春 二審再判無期

▲▼             砍人,殺人,刀子,情殺,砍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李男22刀殺害養大他的婦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男子李盈達,2021年10月間向養育他長大的78歲楊姓老婦人要錢不成,竟持刀刺殺楊婦22刀,殺死她後奪走現金11萬餘元。李男犯案後,竟先拿錢到林森北路色情按摩,隨後逃到花蓮。一審種判他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12日二審再度將他判處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李男現年22歲,出生時父親就因案通緝逃亡,生死未卜;母親則因為重度精神病,由祖母養育,但祖母實在無力照顧。李男6個月大時,鄰居楊姓婦人就開始照顧李男,無怨無悔的照顧他到16歲。但李男時常向老婦要錢,要不到就用偷的,老婦忍無可忍將他趕出家門;李男遭趕出後,投靠舅舅。

但李男偷錢習慣未改,經常偷舅舅家中的財物,舅媽因此與舅舅大吵一架,最後李男又被趕出門,只好回頭再找上楊姓老婦。老婦要求兒子介紹李男到塑膠工廠當學徒。不過李男偷錢的壞習慣無法改變,讓老婦一家頭痛。

而案發於2021年10月21日間,李男得知老婦的兒子領了36萬現金在家,竟起歹念,他先在大賣場買了一把刀,而後前往老婦住家。按了門鈴後,他向老婦說內急要上廁所,進門後就開口要錢,老婦一口拒絕。但李男竟拿出預藏水果刀,朝老婦猛刺22刀,直到她癱軟倒臥血泊中,李男隨即衝到房間偷取11萬2000元後逃逸。

李男得手後先到林森北路消費色情按摩,隨即逃往花蓮躲藏,最後仍遭逮回。檢方對他依照「強盜殺人」等罪提起公訴,一審將他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院二審於12日宣判,高院將李男送鑑定後,認為李男仍有教化可能性,因此高院還是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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