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德東飆車王改口拒認罪!冤魂親友淚灑法庭 他頭戴黑面罩落跑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令人心痛!北市天母「德東飆車王」簡祥宇,去年3月行經士東路與跟芝玉路2段口,高速衝撞2名女高中及66歲謝姓婦人,釀1死2傷悲劇。今(8日)法院行準備程序庭,勘驗案發前其他車輛行車紀錄器,清楚錄到簡男改裝車輛刺耳引擎聲呼嘯而過,簡男今仍否認犯行,庭末要求將車輛行車事故送交通局覆議,庭後步出法院頭帶黑面罩快速離開。

▲▼ 簡祥宇 。(圖/記者黃宥寧攝)

▲北市天母號稱「德東飆車王」簡祥宇,去年3月高速行經士東路與跟芝玉路2段口,撞飛2名女高中生及66歲謝姓婦人,釀1死2傷。(圖/記者黃宥寧攝)

今當庭勘驗案發前影片,從A車行車記錄器發現,簡男駕駛車輛行經高島屋、士東路200巷時,加速超A車切換至內車道,隨後因高速撞擊路人,導致整輛車卡在安全島上;另1段影片也錄到簡男超過B車時,車輛加速刺耳引擎聲,隨後車禍發生,目擊者聚集在人行道上查看狀況。

▼簡祥宇高速駕駛車輛奪走無辜路人的命。(資料圖/記者黃彥傑攝)

▲▼北市士林區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輛自小客車高速衝撞行人。(圖/記者黃彥傑攝,下同)

法官問簡男對於行車記錄器及文字記載有何意見,他激動說「我會相信法官」,其辯護律師補充說「未見行人有跑步或加快速度」,這席話也讓公訴檢察官怒回「因為車速過快,路人無從反應」同時認被告犯後態度差,一定加重其刑,坐在旁聽席被害親友見簡男態度,忍不住悲傷不停啜泣。

40歲簡男穿著與前3次開庭服裝一樣,從首次開庭承認有過失、有意願與被害家屬調解態度,卻180度大轉變否認犯行,甚至在開庭最後向法官說「我有些關鍵新證據」並要求法官要將車輛行車事故送交通局覆議,法官表示待合議庭評議是否有覆議必要。

▲▼北市士林區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輛自小客車高速衝撞行人。(圖/記者黃彥傑攝,下同)

▲簡男高速撞擊3名路人,導致2名高中生腳受重傷、1名謝姓婦人傷重不治。(資料圖/記者黃彥傑攝)

庭後,簡男頭帶黑面罩與男友人快步出法院,不管記者追問「為什麼要翻供?影片都那麼明確了」隻字不提,更慌張以手勢比著男友人,一旁男友人替他回答說「案子審理中,不便回應」。

起訴指出,簡男無酒駕、毒駕、競駛、逼車、蛇行等行為,沿士東路西向東行駛,雖以時速80至100公里2度超速行駛,但未故意使不特地路人,暴露在具體危險中,結果也為使人車難以通行、髓壞、道路雍塞等,士東路車輛不多,路段尚稱開闊、視距良好,難僅用超速違規,就認定致生往來危險程度,難論刑法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

該事故地段限速為50公里,簡男煞車痕卻長達35.5公尺,警方推估當時時速應在80公里上下,對此,車鑑會指出,依監視器、行車紀錄器研判,簡男明顯超速,時速約為107公里、98公里,接近行人穿越道也未暫停讓行人先行,為肇事主因,3名被害人則無肇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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