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再添涉嫌在服務處夥同多名男子痛毆林男。(圖/翻攝自郭再添臉書)
記者葉品辰/高雄報導
無黨籍屏東縣議員郭再添捲入疑似詐騙集團「黑吃黑」糾紛,遭指控受託處理金錢爭議時,涉嫌指示手下強押林姓被害人至服務處拘禁、毆打。案件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郭再添因被通緝另行宣判,蔡姓等11名被告被法院認定涉犯妨害自由罪,分別判處1年2月至1年9月不等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郭再添非法從事兩岸地下匯兌,金額達新台幣1358萬多元,依違反銀行法判有期徒刑4年定讞,但今年5月23日未現身入監服刑,遭屏檢發布通緝,但他又另涉黑吃黑恐嚇案。
判決指出,黃姓選民透過林姓男子介紹,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疑似侵吞200多萬元贓款,於2023年10月6日遭林男等人毆打,並被迫簽立車輛讓渡書,事後向時任縣議員的郭再添求助。郭再添隨後透過綽號「小新」等人出面協調,並安排同月10日凌晨2至3時,在高雄市三民區一間燒烤店「請」林男前往屏東縣林園服務處談判。
談判過程中,林男趁機逃離,卻遭蔡姓等人開車追逐抓回,再度遭到毆打並被拘禁,隨後又被押往不知情的郭妻所經營之東港鎮民宿,再轉往高雄市旗山區工寮持續囚禁。期間林男趁隙向台中女友求救,警方獲報後由旗山分局前往工寮救人,並循線逮捕蔡姓等涉案成員。
橋頭地院審酌相關證詞、監視器畫面及事證後,認定蔡姓等11人確實參與拘禁行為,構成妨害自由罪,因此判處1年2月至1年9月不等徒刑;郭再添則因另案遭通緝,法院尚未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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