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限制參選消極資格恐違憲 立法院明午協商

▲▼陳水扁參與選罷法修法研討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前總統陳水扁今天北上參與修法爭議研討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8日北上參與「新台灣國策智庫」舉辦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法爭議研討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與會表示,跨黨對於修法內容都有意見、沒有定論,主要爭點包括以「消極資格」剝奪參政權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等面向,內政委員會9日中午將進行朝野協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月初審攸關防堵黑金參政的《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對曾犯《洗錢防制法》終身不得參選的規定無共識,連陳水扁上周也大動作北上陳情,質疑《選罷法》修法草案限制曾觸犯《洗錢防制法》者終身不得參選,不僅無視更生保護,還違反比例原則。

陳水扁今天再度北上「旁聽」修法爭議研討會,他並未接受媒體採訪,僅在會末問答環節針對媒體點名提問表示,「沒有記者在問記者的啦」,今天來旁聽、上課、充電,聆聽法界前輩的高見,並把重點記錄下來,所以是另類的「記者」。

此外,莊瑞雄今天應邀與會,他發言時表示,針對《選罷法》修法,各黨都有意見、沒有定論,主要的爭點很多,包括無罪推定原則、以「消極資格」剝奪參政權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等,在實務上也可能遇到「犯重罪的可以選,輕罪的不能選」的狀況。

莊瑞雄舉例,他曾經接獲陳情,指有年輕人的薪資帳戶被老闆當作人頭帳戶洗錢,觸犯《洗錢防制法》,最終可能輕判或緩刑,或如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提出,許多原住民族青年少不更事、涉入輕罪,如今卻可能因為《選罷法》的消極資格限制,終身不得參選。

莊瑞雄更直言,此次修法沒有納入觸犯《證券交易法》的相關規定,因此像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可以繼續選立委,觸犯《洗錢防制法》的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卻不能選里長,這樣的輕重很奇怪。他預告,內政委員會將於明天中午將進行朝野協商,繼續討論《選罷法》修法內容。

▲▼陳水扁、莊瑞雄參與選罷法修法爭議研討會。(圖/記者呂晏慈攝)

▲莊瑞雄參與修法爭議研討會。(圖/記者呂晏慈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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