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王姓安親班老師不滿女友A提出分手,竟以兩人在交往期間拍攝的口交影片、性愛照片為籌碼,逼迫對方花費2萬元買下,否則就要上網公開影片,還嗆聲「要死一起死馬的」、「我最後一次跟妳說一句對不起,也說一句我愛妳」,結果反遭女友一狀告上法院。王男一審被判刑,他不滿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合議庭考量到他已同意賠償33萬元與A女達成和解,最終改判緩刑3年,全案確定。

▲王男被分手,竟拿以前拍攝的性愛影片、照片逼迫女友花錢買回。(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王男因為不滿A女提出分手,2021年2月11日透過Messenger傳送訊息,表明自己手上握有兩人交往時拍攝的口交影片、性愛照片,並開價1萬7580元,要求當晚立即轉帳買下,而且不接受分期付款,見女方答應一次轉帳,又補上一句,「好,湊整(數),2萬。我在妳身上花太多了,照片、影片都是妳同意拍的,如果要刪掉,請妳說服我,或是妳來跟我買。」
不過,因為A女將此事告知父親,王男的第一次計畫並未成功,大約2個小時之後,他透過在交往期間得知的帳號、密碼,登入女方的臉書,表明「我會用這個帳號把影片傳給所有人」、「要死一起死馬的」、「我最後一次跟妳說一句對不起,也說一句我愛妳」,接著將口交影片上傳至臉書,並設定為公開。
事後王男因為此事挨告,一審被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再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王男不滿提出上訴,並透過律師表明自己有認知障礙,對事理判斷能力比一般人低。
然而,經過醫院鑑定,王男的語言理解力、表達能力、認知判斷能力皆與常人無異,他還擔任過多所安親班的老師,任職期間面對較頑皮的學生也能穩定應對,可見他應當具備與常人無異的行為能力與控制能力。
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王男只是因為被分手,就出於報復與警告心態,以性愛影片逼迫A女支付交往期間的花費,還擅自登入臉書上傳影片,但考量到他已坦承犯行,也同意賠償33萬元達成和解,並當庭支付15萬元(另外18萬元分期付款),最終裁定上述兩罪均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還要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全案確定。
● 《東森新媒體ETtoday》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