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株抗體條件再放寬,「8類對象」3個月內未感染就可用。(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宣布8類單株抗體適用對象用藥條件,使用條件定義,亦自6個月內無感染SARS-CoV-2縮短為3個月內,以擴大適用對象範圍。指揮中心社區防疫組組長莊人祥表示,由於目前尚無6個月追加單株抗體實證資料,加上新冠疫情變化快速,不建議每六個月須追加。
新冠肺炎單株抗體藥物為管制使用,醫師要先申請,取得指揮官同意後才能領取使用,以往只有開放「器官移植、接受CART-T治療、嚴重先天免疫不全、血液腫瘤、HIV感染」等5類病患可用。
不過指揮中心在去年9月購入1萬劑預防型單株抗體(Evusheld),該藥物1劑要價10萬元,但至今只約1/4的量,截至目前為止,大約還有7千多劑還沒使用。

▲指揮中心4/7公布「單株抗體」增3類人可以用。(圖/指揮中心提供)
經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會議決議,單株抗體擴大用藥三類對象,第一為治療中癌症病患(原本是血液腫瘤,現在擴大到所有惡性腫瘤);第二是器官移植病患(含骨髓、幹細胞移植);第三則是長期治療全身性自體免疫患者。
莊人祥表示,上述擴大適用對象範圍,將自指揮中心正式函地方政府衛生局轉知醫療院所實施後一個月,視病毒變異株流行情形與使用效益,再召開專家諮詢會,評估是否調整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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