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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停車費不繳被強制執行 邵男拒繳罰鍰66600元愛車被拖秒繳清

▲台南永康1名42歲邵姓男子,欠繳路邊停車費,遭台南市交通局裁罰,合計66600元未繳納,經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拖吊,立刻繳清領車。(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永康1名42歲邵姓男子,欠繳路邊停車費,遭台南市交通局裁罰,合計66600元未繳納,經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拖吊,立刻繳清領車。(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永康1名42歲邵姓男子,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間,在收費停車格內停放汽車經催繳後仍未繳費,遭台南市交通局裁罰218筆,累計金額新台幣65400元,連同一筆因未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遭裁處1200元罰鍰,合計66600元未繳納,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拖吊,立刻繳清領車。

台南分署表示,本案在2023年2月18日收案後,經清查邵男名下有一部2020年份的車輛,乃請台南市交通局協助通報該車輛是否停放在路邊收費停車格內,到3月15日上午10時許台南分署接獲通報,該車輛停放在安平區慶平路上,執行人員立即會同台南市交通局人員到達現場,即予查封,並請拖吊車將該車輛拖回台南分署保管。邵男知悉愛車遭查封拖吊後,立即前往台南分署將所欠繳款項全部繳清,領回愛車。

台南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各項稅費罰鍰,如果不慎違規或一時遺漏,亦應於繳納期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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