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12歲女視訊裸聊還叫她自摸 男大生偷截圖逼「讓我爽」遭重判

▲桃園市袁姓男子去年在網路遊戲上認識13歲少女,約少女在社區幽會,短短1個月就發生3次性行為,少女父親察覺後提告且拒絕和解。(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12歲少女小玲與「網公」裸體視訊遭到截圖,反被威脅要讓對方「爽翻天」,否則要將裸照散佈到網路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一名家住台南的張姓男大生玩網路遊戲,認識年僅12歲的少女小玲(化名),卻多次誘拐對方跟他裸體視訊,再偷偷截圖下來,等到小玲表示不想再視訊了、張男就拿出截圖恐嚇「出國前一天讓我爽翻天」,不然就要PO上網,小玲媽察覺後憤而報警,且拒絕原諒張男,法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他重判有期徒刑4年。

正在讀大學的張姓男子,2021年9月玩網路遊戲,認識了住台中12歲的小玲,雙方進而發展成「網公網婆」,在網路上遠距離交往,期間張男4度邀小玲脫光衣物跟他視訊,單純的小玲以正面全裸入鏡,還照指示撫摸下體,完全不知道張男已偷偷將過程截圖下來。

後來,小玲向張男表明不想再跟他裸體視訊,張男竟在2022年4月1日起不斷傳訊「希望妳能在我出國前一天陪我讓我舒服一下」、「妳的照片確定?要不要理我了」、「給妳最後一次機會,弄完就刪好友」、「寶貝讓我爽翻天」、「反正截都截了,我說到做到」,恐嚇小玲不從的話要將她裸照全放上網,小玲嚇到不知所措、又與張男視訊一次並持續表達拒絕,隨後小玲媽媽發現異狀,了解後並緊急向警方報案。

警方循線逮到台南的張男,他對犯行坦承不諱,並承認明知網路那頭的小玲才12歲,仍要她裸體視訊甚至進行偷拍,

台中地院審後認為,張男利用未成年少女對於性與身體之自主能力、判斷能力均尚未成熟,誘使她進行裸聊,還未經少女同意提升犯意為拍攝性影像,且少女與媽媽都拒絕與張男調解,依少年被製造性影像罪、脅迫使少年製造性影像未遂罪,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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