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轟馬英九亂搞大法官任期制 馬辦:遇到問題只會「馬維拉」

▲馬英九受訪。(圖/記者陳煥丞攝)

▲前總統馬英九。(圖/記者陳煥丞攝)

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辦公室今(8)日晚間發出聲明表示,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前立委林濁水接連搬出「馬維拉」,來為15位大法官人選將清一色為蔡總統提名、黨政色彩濃厚開脫,痛批他們拿過時的法律,錯誤批評馬英九,扭曲了憲法與法律的位階,馬英九當年提名完全合乎憲法規定。

馬辦指出,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因此每位新任大法官的任期是8年,這是憲法所明定。

馬辦強調,鍾佳濱所稱「繼任者只能補滿原任期」,是民國90年的「司法院組織法」第五條第三項的規定;那時還沒有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大法官的任期與各項制度,是依原本的憲法第82條。

馬辦指出,鍾佳濱與林濁水二位想以民國90年,已經過時的法律來背書,但在法律牴觸憲法下,一定是依據憲法;馬英九提名都依照憲法規定,鍾、林二人根本搞不清楚憲法規定,遇到問題只會「馬維拉」,這是民進黨的老毛病,完全無法取信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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