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稱「馬英九卸任前並未提名監委」 府駁:已有憲政前例

▲▼趙少康今早召開記者會後受訪。(圖/趙少康自媒體辦公室提供)

▲趙少康。(圖/趙少康自媒體辦公室提供)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針對總統蔡英文請副總統賴清德擔任「112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協助提名大法官,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指稱,前總統馬英九任期要結束前,並未提名監察委員,而是留給下一任總統提名。對此,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表示,這說法與事實不符,實際上前總統馬英九於103年10月3日也有補提名,只是當時立法院沒有行使同意權;另由於大法官任期8年,只要總統連任,就會發生15位大法官均由同一位總統提名之情形,馬英九任內已有憲政前例。

由於今年9月底,將有4位大法官卸任,因此蔡英文近來籌組「112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並請副總統賴清德、前司法院長翁岳生、前院長賴英照、前大法官林子儀、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范光群、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前榮譽講座教授劉初枝6人為提名審薦小組委員,並由賴清德擔任召集人,翁岳生、賴英照擔任副召集人。

對此,趙少康表示,賴清德如果是以副總統身份擔任召集人是可以,但賴清德同時也是民進黨主席,這就變成「以黨領政」;另外,他也認為,15位大法官都是民進黨提名,甚至都是蔡英文提名的,這很危險。他認為,蔡英文應該要節制,馬英九任期要結束時,監察委員有很多缺,但他留給下一任總統去提名。

針對趙少康的說法,林聿禪表示,這說法與事實不符,實際上馬英九在103年10月03日也有補提名,只是立法院沒有行使同意權。

林聿禪表示,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然而因過去立法院同意權行使結果,或大法官於任期中辭職等情形,致使現任15位大法官任期分為3組;另由於大法官任期8年,只要總統連任,就會發生15位大法官均由同一位總統提名之情形,馬英九任內已有憲政前例。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