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動法用在「非常時期」 行政院:緊急管制只發生在動員時期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圖/記者陳家祥攝)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國防部日前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其內容提及戰時媒體管制、校園動員方案等,引發外界討論。對此,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2日主持院會後記者會回應,全動法是「非常時期法治的一部分」,戰爭時期、天災地變都是,「這些緊急措施與管制手段都只會發生在動員時期」,準備好方案、一旦進入緊急命令狀態後,法制部分才會有用。

針對《全民動員法》引發的討論,羅秉成坦言,確實有必要強化論述,在這次全動法修法過程,各界提出很多意見,「台灣民主社會下,在法案預告期間本來就是徵詢意見,還沒有定案、也沒有時間表」,在各方意見進來後,國防部有所掌握,行政院也促請國防部與相關部會要關注各方意見。

羅秉成說,還是要請國人了解,全民動員法的修法,「是非常時期法治的一部分」,比如災害防救法,發生天災地變一定是非常時期。全動法所講的「非常時期」,戰爭時期當然是,但全動法由總統下的緊急命令也不一定只有戰爭,像921大地震這種天災地變也是用緊急命令來做。

「緊急命令本身的內容外,要有其他法治的配套,這叫做緊急狀態的法制。」羅秉成舉例,在SARS之後傳染病防治法有修改,經歷新冠肺炎後傳染病防治法衛福部也要調修,這就是經歷了各種事件的考驗後,在緊急狀態怎麼做法制上完備是重要的。

「全動法這次修法目的是立於國家安全的考量,因為全動法現行規定就有準備時期、實施時期2面向。」羅秉成說明,全動法比較偏重在準備時期的準備作為方案,現在就有列舉8種動員方案,檢視一下實施動員的部分規範太少,相較於災防法、傳染病防治法落後,在法制上就要更完備,「如何準備、如何實施等,這2塊都應該有完整配套,站在這樣完備法治、保護國家安全的角度考慮去做」。

羅秉成指出,加上準備動員階段,現在的規定有些不合時宜,比如現在只有8種方案,「難道動員就只有這8種方案、沒有其他方案嗎?」,所以經過檢視後,比如金融動員不在內、資通訊動員不在內,時代發展到現在,這2項在災變乃至戰爭時候也很重要。

羅秉成說,如何掌握這些可動員的資源,準備階段就是一但發生災變後,如何集大家力量去度過難關,這部分在準備階段就要有所掌握,這就是各種準備動員方案的精神之所在。

羅秉成強調,「這些緊急措施與管制手段都只會發生在動員時期」,是準備好方案,一旦開關一打開進入緊急命令狀態後,法治部分才會有用,否則到時候緊急命令一下達,總是要有其他不同法治配套來做,這點要請國人體認到國家處境;還有,整個緊急法治的完備上,這體系在全動法上是有需要調整的地方。

羅秉成說,國防部在這議題上是應該跟社會多做溝通,一開始在說明上,預告期對社會的溝通說明要再更加強,這部分促請國防部跟相關部會要持續跨部會合作。而行政院有一定的角色,有「全動會報」,站在這樣立場上,不一定要到修法完成才做改革,院長也特別指示在全動會報機制下,相關不切合實際或不合時宜部分,也都該有所調整。

「絕對不會說像有些人講的會動員學生上戰場,其實很容易就知道是假訊息。」羅秉成說,扭曲是不好的,這是可以理性討論的議題,但卻扭曲成把學生推上戰場、製造戰爭恐懼,都沒有必要,這樣的動員法治在其他民主法治國家都有,這就是平時有準備、非常時期就有備無患,要有居安思危態度,戰爭、災變都一樣,「完備法治是政府態度,但溝通、說明等,確實都是善意提醒跟建議,需要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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