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警轉調煞到帥同事!奔墾丁度假擁吻全被拍 海軍尪心碎

▲▼通姦,劈腿,偷吃,小三,外遇(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Pixabay)

▲已婚女警外遇同分局的男警,跑到墾丁度假擁吻全被拍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Pixabay)

記者黃資真/台東報導

台東一名李姓軍人與警察妻子結婚,他發覺自妻子調職後,態度變得冷淡,找人跟蹤才驚知妻子竟偷吃所內男警,心碎離婚求償100萬元,一審判賠2人連帶賠償10萬元。案經李男上訴,花蓮高分院改判賠20萬元。

本職為海軍的李男主張,他與張姓妻子從2016年結婚,2020年妻子轉調至別的分局就職,態度卻越來越冷淡,甚至從2021年3月起,假日都拒絕回家睡,決定請友人私下調查,沒想到竟拍下2人一同到墾丁出遊擁抱並親吻的親密照片。

李男得知後氣得向該警局投訴此事,經調查後警局認定2人違反「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規定,分別予以記過處分及調動等處分,李男同時也對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

張女提出書狀反駁,上開照片是李男找徵信社拍的,她承認的確跟男同事在外親吻擁抱,但情節尚非重大,不至於構成侵害配偶權,現在她只想回歸平靜生活,將小孩帶大、侍奉父母。

小王則是辯稱,他與張女只是一般的同事,李男所提出的出遊照片,當天他跟朋友在屏東,同日晚間返回工作地點,未與張女至墾丁出遊。

法官根據分局的調查報告,認定2人確實有逾越朋友交遊等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判決2人連帶賠償1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法官改判20萬元,因張女在一審後已賠償10萬元,須再多賠10萬元。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