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單身人夫見面3次騙上床 她5天後滑到「正宮IG」崩潰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南女子小美(化名)今年5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蔡姓男子,對方卻隱瞞已婚的身分,與她交往1個月,期間2人曾前往摩鐵發生性行為,後來她意外得知「男友」竟然已婚還育有2名小孩,一氣之下提告求償50萬元。最終台南地院法官裁定,蔡男應賠償20萬元較為適當。

▲▼男女,床,腳,性愛示意圖。(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小美誤以為蔡男單身才答應交往。(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美在判決書中主張,今年5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蔡男,2人自月底開始交往,對方時常傳送「寶貝」、「老婆」、「想妳」、「愛妳」等訊息,2人還在6月13日前往摩鐵開房間,5天之後她偶然看到蔡妻的Instagram帳號,這才知道「男友」已婚,而且還有2名小孩,精神上大受打擊,她認為自己的貞操權受到嚴重侵害,因此決定提告求償50萬元。

蔡男則強調,他確實沒有主動說明已婚的身分,也願意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只是小美求償的金額太高,2人認識的時間將近1個月,只見過3次面,第1次相處2個小時、第2次不到1個小時,直到第3次見面才發生性行為。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蔡男隱瞞已婚身分、交往期間與小美發生過1次性行為等事,都有小美提出的完整LINE對話紀錄為證,他的欺暪行為顯然已經嚴重妨害小美的意思決定自由,不法侵害女方之人格權,且情節可認重大,自然應該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雖然蔡男曾表明願意賠償30萬元,並且在2023年農曆年前或元旦之前一次給付,但小美透過律師表明不願意和解,希望交由法院判決。考量到雙方的經濟狀況、受侵害程度等因素,最終法官判蔡男應賠償2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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