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某社區水塔遭紅線蟲入侵汙染,造成多名住戶上吐下瀉。(示意圖/記者許力方攝)
記者莊智勝/高雄報導
高雄某社區大樓112年11月份發現大樓水塔內竟出現「紅線蟲」,導致住戶用水後出現身體不適,管理會經二度清洗水塔後,在Line群組公告「可以正常使用了」,未料一名池姓婦人再用水後上吐下瀉、陷入昏迷,送醫後一度發病危通知,經搶救6天才脫險,池婦憤而提告請求醫療賠償及精神撫慰金共201萬9277元。
判決書指出,該社區112年11月18日在Line群組發出公告,提醒住戶社區陸續有人出現嚴重上吐下瀉症狀,請注意加強消毒及環境清潔」;後管委會於11月21日發現肇因竟是大樓水塔內遭紅線蟲入侵汙染,遂於11月27日、12月18日兩度清洗水塔,同時維修汙水管,並於12月19日公告表示「上水塔洗好了可以正常使用了喔」。
未料池婦在大樓公告並重新使用自來水後,竟於同年12月24日出現嚴重上吐下瀉,並陷入昏迷,經緊急送往高雄市立聯合醫院急診,醫師診斷罹患菌血症、第二型糖尿病,併發酮酸中毒、電解質失調,並高血鉀及低血鈉、右側急性腎盂腎炎及積膿引流術等,當下開立病危通知,經加護病房搶救6天後才脫險並轉入普通病房。池婦控訴,出院後仍飽受腎臟損害、胰臟損害、神經損害等後遺症之折磨,持續治療至今,每天需施打胰島素,惟健康狀況之改善幅度仍有限,認為大樓管理有疏失,導致她引用被汙染的水源,因此求償醫療費用51萬9277元、精神撫慰金150萬元,合計共201萬9277元。
社區管委會則辯稱,他們並非法人團體,無侵權行為能力,且管委會無怠於執行職務,自無任何過失可言,且池婦本身有就有糖尿病,係爭症況明顯是她自身病況控制不佳所致,與水汙染毫無關聯性,池婦提出的醫療單據亦是治療糖尿病,難認與水汙染有關;且池婦在社區水塔消毒完畢後,並未更換自家飲水器濾心,或再進行消毒,亦未將飲用水煮沸,難將責任歸咎於管委會,因此請求法官駁回。
高雄地院法官審酌,社區水塔遭紅線蟲入侵汙染為不爭之事實,雖管委會兩度清洗水塔,但卻未進行水質檢測,即於群組發布公告,致使池婦放心飲用,進而引發嚴重症狀;根據醫院診斷,池婦症狀確實為水汙染所致,可認管委會未善禁大樓維護、修繕義務,已對住戶健康法益有所侵害,且侵害情節重大。但法官檢視池婦提出的單據後,僅認定醫療費用1萬9277元有理由,精神撫慰金以35萬元為適當,合計判管委會應賠償36萬9277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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