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沒送上8樓!潑辣女逼老闆、店長登門道歉 爆打囚3小時下場曝

▲包裹,快遞,外送(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葉女只因店員沒把餐點送到家門口,就怒把火鍋店老闆跟店長囚禁在家裡,恐嚇「敢走出這個門就難處理了」,夥同友人痛毆成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葉姓女子打電話向某小火鍋店訂餐外送,而外送員工送達後只將餐點放在社區管理室,而非送到葉女家門前,沒想到葉女就發火要火鍋店老闆跟店長登門道歉,又恐嚇「你敢走出這個門,事情就不好處理了」,夥同友人揮拳毆打又持刀揮舞,控制2人行動長達3小時。台中地院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葉女有期徒刑5月,考量與2人完成和解,予緩刑2年。

根據調查,事發在2019年6月23日晚餐時間,住在台中某社區的葉女打電話給小火鍋店訂餐並要求外送,員工抵達後只將餐點寄放在管理室櫃台,沒有送上葉女8樓住家就離去。

葉女得知後大為不滿,先是打電話回火鍋店要老闆到她家道歉,後來又要求該店長也要一起來,為了平息葉女怒火,老闆與店長晚上7點多親自到葉女住家道歉,沒想到致歉完欲離開時,葉女竟找來另外3名男性友人堵在門口,恐嚇「你敢走出這個門,事情就不好處理了」。

老闆跟店長遭限制住行動,友人即上前對他們一陣拳打腳踢,造成多處受傷,又從廚房拿了1支短刀作勢揮砍,慌亂中老闆趁隙打電話向外求救,幾名惡煞聽到警察來了,才在晚上10點半放2人離開。

台中地院認為葉女不以理性方式解決糾紛,卻恐嚇並剝奪他人自由,考量葉女被逮後坦承犯行、也已與老闆跟店長達成和解、不再追究,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並予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須接受地檢署的法治教育3場,可上訴。另外3名友人則另外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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