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兒同班特教生情緒失控 母竟持電擊棒狂電逼冷靜

▲▼電擊棒,電擊。(圖/取自Flickr)

▲房姓女子因不滿女兒同班特教生於課堂進行間情緒失控,竟持電擊棒對他狂電,直到他冷靜下來。(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Flickr)

記者林冠吟/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41歲的房姓女子,2020年時因故在教室陪同女兒一起上課,不料課堂間因同班的一名特殊生,因故情緒激動,老師見狀也緊急上前安撫,將特殊生帶至走廊冷靜,不料房女見特殊生情緒激動,竟掏出身上的電擊棒電擊該名學生,直到他冷靜下來,並造成他身體多處麻木疼痛;學生家長得知後,怒對房女提告。桃園地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判處房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房姓婦人2020年9月時因故前往女兒所就讀的國中,一起進入教室陪女兒上課。不料課程進行中,女兒班上的一名特殊生因故情緒激動,老師見狀也立即上前安撫,並將該生帶往走廊冷靜,但該生情緒卻越加激動,並在教室內出現打滾、腳踢、咬等情形。

房女見狀也上前加入勸導的行列,孰知房女的勸導方式竟是掏出身上的電擊棒,先是製造電擊棒的聲響企圖來恫嚇該生,以試圖讓該生情緒穩定下來,但由於未見效果,房女竟不顧老師的阻止,持電擊棒多次電擊該生,直到該生冷靜停止行為才罷手,因而造成該生身體多處麻木疼痛。

而該生終於冷靜下來,坐在牆角後,詢問房女為何要電擊他?房女回以,「要安安靜靜上課」、「不要干擾大家」。該生家長事後得知,氣得對房女提告。

桃園地院審理,審酌房女因欲制止情緒激動而干擾師生上課的女兒同班同學,其本可以選擇手段輕微的方式安撫同學情緒,但房女卻持電擊棒電擊同學。

法官表示,儘管房女的行為並未釀成該生受傷,但對於正處於青春期,且患有亞斯伯格症、廣泛懼社交症等病況的該生,已造成該生身心相當程度的不良影響,應與非難,不過考量房女事後坦承犯行,但房女又對於法院所安排的調解日期常無故未到或態度消極拒絕調解,更多次將責任推給該生,難認房女有悔悟之意,考量房女本身亦屬中度身心障礙,自我控制能力可能稍差,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判處房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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