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主權將反制!大陸修訂《體育法》遏止「外交抵制」重演

▲▼ 北京冬奧。(圖/路透)

▲去年,美國等西方國家對北京冬奧實施「外交抵制」。(圖/路透)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24日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首次表明「任何國家、地區或組織在國際賽事中損害中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尊嚴的」,中方將採取相應措施。此舉被視為是中方避免重演美國「外交抵制」北京冬奧的一項法律措施。

新修訂的《體育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這也是自1995年大陸制訂首部《體育法》後,對該法進行的首次全面修訂,將原本的54條規定拓展至122條,新設「體育產業」、「體育仲裁」及「監督管理」等專章。

此次修法還首次將「弘揚奧林匹克精神,支持參與國際體育運動」納入立法,寫在法條第61條。同時,並在第120條明確列明,「任何國家、地區或者組織在國際體育運動中損害中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尊嚴的,將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相應措施。」

關於國際體育運動,新修訂的《體育法》還有兩處提及:一是鼓勵體育組織積極參加國際體育交流合作,參與國際體育運動規則的制定;二是針對在國際體育運動中損害中國主權的行為,允許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相應措施。

今年初,美國等西方國家以新疆人權問題為由,對北京冬奧實施「外交抵制」,不派官員出席。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甚至公開將北京冬奧稱為「種族滅絕奧運會」,並呼籲運動員和贊助商利用冬奧平台為「人權受害者」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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