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酒後載兒上課肇事 同車妻連坐挨罰8.5萬!她不服提告吞敗

▲警察臨檢,盤查,酒測臨檢,交通檢查,酒測勤務(圖/資料照)

▲王姓男子去年4月凌晨和朋友聚會喝酒後,同日早上載著兒子去上課,妻子也在車上慘遭連坐,吞下8.5萬的罰單。(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王姓男子去年4月凌晨和朋友聚會喝酒後,竟還一早載著妻兒,準備要送兒子去幼兒園上課,不料途中卻發生車禍,因而被警方逮到酒駕,當即將王男依法送辦。另外,王妻(車主)也在車上,警方事後對王妻開出一張8.5萬元的連坐罰單,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妻子不服,怒提行政訴訟,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判妻子敗訴,不得主張免罰。

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去年4月和朋友一起聚餐喝酒,先是吃了羊肉爐後,再配著威士忌下肚,一群人狂歡至深夜,而王男也直至隔日凌晨1時許才返家休息。

但王男明明人尚還在宿醉狀態,當天一早卻還是開車載著妻兒,準備送兒子上學,在行經中區綠川東街與民權路口時,不慎發生擦撞事故,警方到場後也依法對王男進行酒測;未料一驗竟發現王男酒測值高達0.65MG/L,當場將王男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另外,車主是王男妻子,王妻當時也在車上,被警方連坐開罰,吞下一張8.5萬元的罰單,並須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王妻不服,怒提行政訴訟。

她表示,事發當天先生喝酒喝到差不多凌晨一點多才返家,之後便一路睡到早上8點。她指出,因外面下大雨,才會讓先生開車載小孩去上學;她也主張,當時不知道先生體內還留有酒精反應,且先生精神狀況也不錯,因此才會讓先生駕駛。此外,當天她也因連帶責任,先收到一張警方所開的1800元罰單,無法接受後續再收到「這麼重的罰款」。

台中地院勘驗筆錄等相關證據後發現,妻子曾向檢警表示,她知道丈夫有喝酒,但是是前一天晚上喝的,她不知道這樣會超標。

法官指出從夫妻倆的供述來看,王男自承上路前有喝酒,而妻子亦承認知道老公上路前有喝酒之事實,且王男酒測值高達0.65MG/L,數值非低,王男前一晚還喝酒到凌晨,距離開車上路僅數小時,身體是否足以將體內酒精代謝完畢,妻子身為配偶,對王男是否適合駕駛應保持戒心,而非一廂情願認為絕無酒後反應,仍將車交由老公駕駛,不得主張免罰,判劉女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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