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夫恐嚇「毀容斷腳筋」 人妻慘遭軟禁10天痛毆硬上

▲▼性侵,性犯罪,強姦,性騷擾。(示意圖/CFP)

▲北市恐怖丈夫不滿妻子要離婚甚至赴南部工作,竟恫嚇要斷妻腳筋硬上得逞。(示意圖/CFP)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婚姻如恐怖片真實上演!北市人夫與妻子談離婚,並商討女兒監護權,期間人夫不滿妻要遠赴南部工作,竟出言恐嚇:「不要再去上班,那些人只是想上你,不然我會給你毀容、斷你腳筋」並持酒杯手掐脖子妻,更脫去內褲強行連結得逞。士林地院審結,依傷害罪處有期徒刑3月;又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

這對夫妻於2020年7月上旬因談論離婚,相約南港住處並商討女兒監護權,但期間人夫忍不住暴力,竟在同年7月3日以無法接受妻子小柔(化名)南下工作為由,徒手拉扯、強取小柔手機及包包,並將人拉到客廳,面目凶狠稱:「不要再去上班,那些人只是想上你,你就好好在家裡帶小孩,要不然我會給你毀容、斷你腳筋,你前途就毀了」等,還持酒杯作勢朝小柔丟,再徒手掐小柔脖子再次恐嚇:「相不相信我現在就打斷你的鼻樑」。

小柔心生畏懼手機遭丈夫拿走,無法求救,只好被軟禁在家。可惡的人夫趁小柔在廁所,以拳頭猛捶小柔胸口將小柔推撞石造浴池,導致小柔右肩挫傷、右臀瘀傷、右大腿紅腫、右膝瘀傷、左前臂挫傷等傷害。

人夫在軟禁小柔第10天清晨,突然性欲高漲,想硬上,但小柔已表示「不要」並以手拉住裙子、內褲,但丈夫仍強行將她壓在床上,脫去裙子、內褲,以生殖器插入陰道方式,性交得逞。

逞慾完的人夫中午外出,小柔負傷離家,立刻跑到警局報案,終於結束恐怖的日子。

法官審酌人夫不思理性解決問題,未尊重他人身體,僅為滿足一己私慾,竟使出強烈手段,嚴重欠缺對他人自主權及身體權尊重,對小柔身體及心理造成相當創傷,衡酌犯後始終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妻子和解並賠償損失,犯後態度不佳,考量目前無業,月收入約3萬多元,離婚後再婚,與前妻育有1名兒子,與小柔育有1名女兒,依傷害罪處有期徒刑3月;又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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