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嗆「等妳A片流芳百世」 馬賽克照PO網1原因獲無罪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基隆楊姓男子因與女友小燕(化名,兩人現已分手)起爭執,竟出言恐嚇要將性愛影片公開,「妳的A片等著流芳百世」,甚至傳送影片截圖證明,並在臉書創立帳號PO出女方照片,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基隆地院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楊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但被指控在網路散布猥褻影像的部分,因為照片有馬賽克遮掩,加上檢方所舉證據不足,最終裁定無罪。

▲▼南韓一名8歲女童遭到感染愛滋病的父親性侵。(示意圖/CFP)

▲楊男創立臉書帳號,並PO出小燕打馬賽克的照片。(示意圖/CFP,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楊男與小燕原本是男女朋友,2019年9月間雙方發生爭執,他一氣之下竟以臉書傳訊息威脅,「妳的A片等著流芳百世」、「有人敲門我就先群發,希望妳運氣很好」,並傳送兩人的性愛影片截圖給小燕,證明自己手上真的握有影片。

小燕擔心受到危害,於是報案求助。除了恐嚇罪嫌之外,檢方認為,楊男明知自己持有女方裸露下體的照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並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卻還是使用手機在臉書創立帳號,然後把照片設為大頭貼以及封面,瀏覽權限均為公開,一般人都能看到,涉犯《刑法》第235條第1項之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嫌。

不過,基隆地院法官認為,該照片經過馬賽克效果遮掩,裸露的部位只有右大腿外側,也沒有其他撩人表情、情境或特別足以引起他人淫慾之肢體動作,一般人看到照片根本不會認為是不雅照,而且檢方所舉證據不足,這部分裁定無罪。

至於威脅要散布性愛影片一事,法官指出,楊男是因為與小燕發生言語爭執,一時氣憤才會出言恐嚇,犯後也已自白犯行,考量到雙方已經達成調解,他同意賠償10萬元,女方也當庭表示願意給予緩刑機會,於是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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