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火相傳 高檢署發表「第二審檢察官辦案參考手冊」

▲臺高檢3日舉行「第二審檢察官辦案參考手冊」發表會             。(圖/臺高檢提供,下同)

▲高檢署3日舉行「第二審檢察官辦案參考手冊」發表會 。(圖/臺高檢提供,下同)

記者陳崑福/台北報導

臺灣高等檢察署為使第二審檢察官迅速掌握第二審業務,經由經驗傳承,瞭解各類案件之辦理方式,以利薪火相傳,提升專業智能,於5月3日上午在第三辦公室「博愛講堂」舉辦「第二審檢察官辦案參考手冊」發表會,由邢泰釗檢察長主持,法務部蔡部長清祥、最高檢察署江檢察總長惠民、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陳代理檢察長維練等均蒞臨指導。

▲臺高檢3日舉行「第二審檢察官辦案參考手冊」發表會             。(圖/臺高檢提供,下同)

▲臺高檢3日舉行「第二審檢察官辦案參考手冊」發表會             。(圖/臺高檢提供,下同)

法務部長蔡清祥致詞時表示,隨著一、二審檢察官輪調之檢察人事流動,會有越來越多的檢察官至二審檢察署歷練,「第二審檢察官辦案參考手冊」在此時配合法令及制度的動態,於短期間內,在群策群力之下,完成修訂,實屬不易,並具有承先啟後之歷史意義。

今日之發表會由臺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陳檢察官兼書記官長佳秀及英文版審查顧問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林檢察官黛利共同就「臺灣檢察法鑑」之出版緣起、編輯方向及紀要為簡報。

手冊緣於法務部1999年11月30日「研商編纂檢察官辦案手冊事宜」會議決議,檢察官辦案手冊中有關第二審檢察官辦案部分,由臺高檢署負責編撰,並於2001年12月成書,繼曾於2007年1月、2011年8月先後進行二次之修訂,迄今已逾10年,因相關刑事法令、行政規章迭經修正,另有特殊法規(如軍事審判法、營業秘密法等)修正、重要實務見解形成(如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宣告「強制工作」違憲)及檢察機關名銜去法院化等重大變革;同時因為一二審檢察官輪調制度,人事更易頻仍,亟需經驗的傳承,經前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維練建議儘速修定第二審檢察官辦案手冊。

為期與時俱進,2021年8月乃邢檢察長指派他擔任召集人,邀集臺高檢署20餘位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組成編修小組,進行第三次修訂,並延請前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維練、襄閱主任檢察官涂達人擔任顧問,務求嚴謹、迅速完成編修,並函請各二審檢察署提供意見彙整,於2022年4月陳報法務部審定付梓,於5月發送各檢察機關參考。

手冊共分為六章,內容函括第二審偵查、上訴、聲請再議、職權再議、刑事執行及其他案件等檢察業務,並另立智慧財產案件專冊,期藉由經驗之傳承,使第二審檢察官能迅速掌握業務,以承上啟下,提升專業智能。
臺高檢並考量近年來法令修正頻繁,且線上查詢便捷,為達減紙環保之目的,將發行電子版,公布於法務部單一窗口供同仁瀏覽,並定期更新。

高檢署表示,「第二審檢察官辦案參考手冊」乃全體編修成員集思廣益之作,至盼以實務經驗之傳承,統一第二審檢察業務之法律見解及相關作法,精進充實第二審檢察官之職能,提高第二審案件之辦理品質,以收繼往開來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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