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市長高虹安(右)否認自己博士論文侵害資訊工業策進會的著作權,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二審辯論終結時,求判無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劉昌松/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博士論文抄襲資訊工業策進會2篇期刊論文,民事一審認定高不能以「自我引用」為由免責,判她須賠資策會40萬元,可上訴,資策會另提刑事自訴,控高同一行為涉犯《著作權法》,一審認定提告逾時、判決不受理,上訴二審由智財商業法院審理,今(16日)判決撤銷發回。
本案源於旅美教授陳時奮在2021年10月18日,以筆名「翁達瑞」在臉書PO文,爆料高虹安2018年攻讀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機械博士的論文,抄襲資策會2017年2篇期刊論文各約8成與3成,未列入參考文獻、涉及學術不倫。

▲常以筆名「翁達瑞」PO文評論台灣時事的旅美教授陳時奮,緊咬高虹安的博論抄襲話題,雙方多次交鋒。(圖/記者黃哲民攝)
2022年7月,時任不分區立委的高虹安獲台灣民眾黨提名競選新竹市長前夕,準備轉戰桃園市長的民進黨新竹市長林智堅,被揭發台大碩士論文涉及抄襲而黯然退選,親綠的陳時奮聲援林智堅,再PO文重提高的博論涉及抄襲,聲稱高「被指導教授除名」、重話批高「退出政壇吧」,引爆輿論。
資策會2022年9月20日聲明:「資策會研發成果會以各種形式對外發布,若需實際應用,才有取得授權的問題。」意指高虹安博論雖未取得授權就引用,但沒涉及營利,不構成侵權。不過資策會同年10月25日態度丕變,分別提起刑事自訴與民事訴訟,控告高虹安涉犯《著作權法》,並求償100萬元。

▲高虹安喊話資策會不該「因為政策要求而改變立場」提告。(圖/翻攝新竹市政府官網)
高虹安在博論抄襲事件民刑事訴訟中,都堅稱引用的2篇資策會期刊論文,是她任職資策會參與研究、均掛名第一作者的成果,是「自我引用」或「自我抄襲」,且博論引用比例僅約6%,未做商業用途,屬於合理使用,雖疏忽沒引注,辛辛那提大學已認定她沒抄襲,她也修改博論並增補對資策會的謝詞等。
民事一審由智財商業法院審理,認定高虹安掛名第一作者,是資策會表彰她與其他共同作者的貢獻,期刊論文著作權仍歸資策會,高虹安不能以「自我引用」為由免責,且2篇期刊論文與高虹安的博論主題相同,研究核心與精髓被高虹安複製於博論、成就個人博士學位,「量」及「質」所占比例均高,超出合理使用範圍。

▲陳時奮另案控告高虹安涉嫌誣告,一、二審分別判高10月、6月徒刑。(圖/記者劉昌松攝)
民事一審去年(2025年)12月判決高虹安須賠償資策會40萬元、刪除博論引用2篇期刊論文內容不得再重製等,還需自費在報紙刊登求償案最終判決1天,可上訴。
但資策會所提刑事自訴,台北地院一審前年(2024年)7月判決自訴不受理,認定資策會在陳時奮2021年10月18日PO文後,就聯繫高虹安查證並自行比對論文,提告時已超出6個月法定時效。民事求償提告時效有2年,因此不受影響。
資策會上訴刑事二審,除繼續使用求償案的主張,並主打媒體大篇幅報導後,資策會2022年10月才補做比對確認期刊論文著作權遭高虹安侵害,提告沒逾期。
智財商業法院傳喚任內決定對高虹安提告的資策會前執行長卓政宏作證,他聲稱沒看過陳時奮的PO文,僅聽部屬說過高虹安的博論好像抄襲資策會期刊論文,2022年9月他確診新冠肺炎在家隔離,接到時任立委高虹安來電才確認消息。

▲高虹安告陳時奮涉嫌加重誹謗但不起訴,被陳反控誣告,一、二審各判她10月、6月徒刑,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圖/記者黃克翔攝)
卓政宏證稱,當時部屬比對2篇期刊論文與高虹安博論,呈現相似度過高,卓男一邊表示「學術論文沒有人去問授權的啦」、「引用愛因斯坦的研究成果,不必去問愛因斯坦要授權」,卻又說不知2021年是誰跟高虹安說博論沒侵權。
高虹安主張卓男證詞有很多漏洞、本件確實提告逾期、資策會不該「因為政策要求而改變立場」。高求判無罪,強調自己「是創作者,不是營利者」,若法官認定有罪,希望發回北院更審,維護審級利益。高所涉《著作權法》罪名,經二審判決就確定。
資策會委任律師團強調:「實際上,只有高虹安本人才知道抄襲,別人都認為她是好學生,是自己做的研究成果。」被抄襲的期刊論文都是經濟部補助,高虹安用來成就自己地位與利益,建請改判有期徒刑、不得緩刑。
此外,高虹安另告陳時奮PO文涉嫌加重誹謗,陳獲不起訴,反控高涉嫌誣告,一審北院判高10月徒刑,直接認定高的博論「確有大幅抄襲之情事」,批高將司法當成「使批評者噤聲工具」,二審高院改判高6月徒刑,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陳趁勝追擊,向高求償958萬元,但北院民事一審認定高不構成誣告,判陳敗訴,上訴高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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