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環團控虐待漁工 漁業署調查揭真相:不是台灣人經營的漁船

▲▼金昌6號,福甡11號,黑鯊。(圖/漁業署提供)

▲「Wasana NO.66」漁船被控休息時數不足等疑似強迫勞動情形。(示意圖/漁業署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去年10月漁業署接獲英國環境正義基金會(Environmental Justice Foundation, 簡稱EJF)函送報告指控「Wasana NO.66」漁船經營者疑有扣留漁工薪資、簽約時妨礙漁工確認內容及言語暴力等情形。漁業署今(11日)指出,調查確認該船為斯里蘭卡籍漁船,不是台灣人經營的外國籍漁船,台灣無管轄權限。

漁業署說明,在接獲EJF關於「Wasana NO.66」漁船經營者疑有扣留船員薪資、船員僱用期間疑有遭受簽約時妨礙漁工確認內容、被要求支付保證金、被迫做義務外之工作、肢體及言語暴力、不適當食物及飲水、休息時數不足等疑似強迫勞動情形,即進行相關調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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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指出,該船前為由台灣人所投資經營的巴拿馬籍漁船,原船名為「Chun Kuo 66(中國66號)」,已於108年1月間出售並廢止原投資經營許可,該船籍目前登記在斯里蘭卡。另經比對EJF提供資料,受訪船員僱用區間在108年9月至109年11月間,已非屬台灣人經營投資期間登船僱用,且自108年迄今均無進入台灣港口紀錄。

漁業署表示,因該船非台灣管轄,亦非台灣人投資經營,且從未停靠台灣港口,惟基於維護外籍船員立場,已請外交部轉知所屬船籍國(斯里蘭卡)進行檢查,協助轉知斯里蘭卡政府進行調查。

漁業署強調,台灣身為國際一員,遵守國際勞工組織「漁業工作公約」(簡稱ILO第188號公約)規範,在收到對船員勞動條件相關申訴,秉勿枉勿縱,依公約進行調查瞭解,本次因EJF所舉報漁船係屬斯里蘭卡管轄,亦請EJF持續洽斯里蘭卡政府瞭解查處情形。另外,漁業署提到,為加速調查,保障船員權益,亦期盼關心外籍船員人權的團體、人員,於提出指控相關危害船員權益行為時,能提供具體明確事證,台灣將持續與國際社會共同守護漁業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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