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畫面曝!國1聯結車捆物固定栓噴脫 擊穿消防車前檔風玻璃

▲49歲洪姓男子駕駛半聯結車,車上載運的鋼構捆綁固定栓脫落,插入台南市消防局公務車擋風玻璃,卡在玻璃上,幸好未造成人員傷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49歲洪姓男子駕駛半聯結車,車上的鋼構捆綁固定栓脫落,插入台南市消防局公務車擋風玻璃,卡在玻璃上。(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國道一號北向305.7公里14日上午發生一起意外事故,49歲洪姓男子駕駛半聯結車行經該處時,車上載運的鋼構捆綁固定栓脫落,砸損後方行駛的台南市消防局公務車前擋風玻璃,幸好未造成人員傷亡,目前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由國道警察第四大隊警方調查處理中。

▲49歲洪姓男子駕駛半聯結車,車上載運的鋼構捆綁固定栓脫落,插入台南市消防局公務車擋風玻璃,卡在玻璃上,幸好未造成人員傷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國道第四大隊指出,49歲洪姓男子駕駛半聯結車,於9月14日上午10時37分許行經國道1號北向305.7公里,載運的鋼構捆綁固定栓脫落,砸損後方行駛的台南市消防局公務貨車前擋風玻璃右下側,鋼構捆綁固定栓插入擋風玻璃,卡在玻璃上,幸好未插中人,造成人員傷亡,雙方駕駛酒測值均為0,新營分隊據報前往勘查測繪蒐證處理,並針對洪男之違規行為製單告發。

▲49歲洪姓男子駕駛半聯結車,車上載運的鋼構捆綁固定栓脫落,插入台南市消防局公務車擋風玻璃,卡在玻璃上,幸好未造成人員傷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貨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裝載之貨物,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8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行車應詳加檢查所裝載之貨物,務必嚴密覆蓋、捆紮牢固,避免造成自身及往來用路人之危害。

▲49歲洪姓男子駕駛半聯結車,車上載運的鋼構捆綁固定栓脫落,插入台南市消防局公務車擋風玻璃,卡在玻璃上,幸好未造成人員傷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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