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蘋果日報2個月2度裁員!勞資將第4次協商 北市勞動局回應了

▲▼《蘋果日報》謠傳人事變動,將結清年資改簽約制變相裁員。(圖/資料照)

▲《蘋果日報》。(圖/資料照)

記者黃巈禾/台北報導

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由於虧損及業務緊縮,台灣《蘋果日報》5月18起停刊紙本,繼5月中解僱逾300名職員後,《蘋果》工會接獲資方通知將再啟動裁員計畫,呼籲北市勞動局介入監督協商。對此,北市勞動局呼籲,蘋果日報應派出有決定權的人來協商,盡速與勞方達成和解。

《蘋果》工會26日表示,經會員通報已有多個單位收到要求提交名單,已知多個部門裁員幅度達3到5成不等,工會對此表達強烈譴責,公司先是在5月未依法定程序大量解僱員工,留下的中心組織重整後還要大家一起努力打拚,結果前一案勞資爭議未解,公司又要再度大規模裁員,工會譴責資方一再凌遲打拚多年的員工,工會也提醒資方,針對新一波的裁員流程,務必遵守《勞基法》與《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也籲請主管機關台北市勞動局與勞動部依法積極介入監督協調,避免勞工權益受損。

《蘋果》工會指出,對於5月中大量解僱的300多名員工,台北市勞動局今(26)日舉行第3次強制協商會議,資方於會中表達因董事會不同意,因此,不願依台灣法令給付員工足額預告工資,導致協商再度未達成共識,工會委任律師表達,公司連續3次會議都表達毫不退讓的態度,缺乏誠意,若進入訴訟,後續賠償與利息不但巨大,也可能讓公司正在進行的交易案產生危機;公司代表則表示,願意再將方案攜回研商,雙方敲定7月30日下午舉行第4次協商會議。

據《蘋果》工會了解,針對第2波資遣案,公司已向部門主管宣布第2波資遣案將於7月30日通報,員工離職日期為9月30日,以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但今天協商中,資方針對5月中遭資遣員工仍不願依法補足60天預告工資,對於兩批遭資遣員工的差別待遇,工會表示不解與遺憾,呼籲資方依照相關法令補足薪資,以避免後續裁罰,否則工會將提出法律訴訟幫會員討回公道。

《蘋果》工會也表示,今(26)日強制協商會議時,《蘋果》執行長吳玉愛表達她並非負責人,沒權力決定裁員與交易,並稱資遣案是由人在獄中的香港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與台灣《蘋果》前社長陳裕鑫決定與執行,因此,工會呼籲,已領取優於法令高額離職金但仍掛名公司負責人的陳裕鑫、與人在台灣的壹傳媒主席葉一堅出面處理此事,避免壹傳媒長期以來在香港爭取人權民主的形象破滅,在台灣留下違反勞動法令、欺壓凌遲勞工的惡名。

對此,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陳昆鴻表示,今天的協商,資方代表為蘋果日報人事總監,協商結論是將勞方訴求意見帶回給董事會討論,並敲定7月30日舉行第4次協商。此外,陳昆鴻呼籲,蘋果日報應派出有決定權的人來協商,盡速與勞方達成和解,讓此次事件圓滿結束。

就業安全科長施貞夙則表示,蘋果日報5月時提報解僱333人,因未於60日前通報勞動局及通知工會,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將裁處新台幣10萬元,現在已經簽辦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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