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偷交男友!爸崩潰逼休學 再告他「妨害家庭、性侵」

▲感情,男女,戀愛。(圖/pexels)

▲女大生偷交男友,父親得知怒告妨害家庭、性侵,並求償50萬。(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羿妏/綜合報導

許姓男大生2019年間與陳姓女同學交往,期間曾一同出遊,並發生關係。豈料,陳女父親事後得知女兒偷交男友後相當氣憤,不但要求女兒休學,還提告妨害家庭、通報校方性侵,另針對許男破壞其家庭和諧,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不過,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父求償無理,駁回告訴。

全案審理期間,陳父並未到場。許男則是否認有破壞陳家家庭和諧,以及侵害陳女父親的親權;他辯稱,他與陳女在2019年暑假期間交往,隨後一同前往花蓮遊玩,陳女當時保有身體自主權,雙方是在自願情況下發生關係。

法官調查,陳父曾赴地檢署對許男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偵查期間,陳女證稱,她沒有被許男誘拐或者強暴、脅迫,2人出發前往花蓮前,許男還提醒她要告知父親,但她擔心被父親反對而未開口;此外,父親因為不想讓她與許男接觸,她才會休學,且休學之後,父親還強迫她對許男提告,但她根本不想提告。全案經檢方偵結後,不起訴處分確定。

另外,陳父還曾到女兒學校通報許男性侵,不過案經性平會調查後,確認許男與陳女是自願發生關係。對此,法官綜合上述事證以及說詞,認為陳父舉證不足,求償無理由,駁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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