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下架後 陸再祭新規:掌百萬用戶資訊企業「海外上市要審查」

▲滴滴正式向美國證監會(SEC)遞交上市(IPO)招股書。(圖/CFP)

▲滴滴赴美上市不久就遭到審查,APP已被勒令下架。(圖/CFP)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的

大陸叫車平台龍頭「滴滴」赴美上市不久就遭到大陸官方審查,「滴滴出行」APP並被勒令下架,引起市場對中概股前景的擔憂。大陸國家網信辦10日更宣布,擬修改《網路安全審查辦法》,要求掌握超過100萬用戶訊息的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通過審查後方可赴國外上市。

根據《網路安全審查辦法》的修訂草案,大陸國家網信辦將會同工信部、公安部、國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證監會、保密局等部門建立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制,成立「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負責制定網路安全審查相關制度規範,組織網路安全審查。

▼修法通過後,涉及網路業務的中概股海外上市難度將增高。

▲▼阿里巴巴。(圖/視覺中國)

草案提到,網路安全審查重點評估採購活動、數據處理活動以及國外上市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主要考慮到七項因素,分別為:(一) 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的風險;(二)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害;(三)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四)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五)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大量個人信息被竊取、洩露、毀損以及非法利用或出境的風險;(六)國外上市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大量個人信息被國外政府影響、控制、惡意利用的風險;(七)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數據安全的因素。

有關審查的方式,草案內指出,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認為需要開展網路安全審查的,應當自向運營者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查,包括形成審查結論建議和將審查結論建議發送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徵求意見;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

預料該法案完成修訂後,涉及網路業務的中概股赴國外上市的難度將大大增高,而目前已在國外上市的相關中概股也有很大機率面臨嚴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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