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人夫長官! 辣小三狠提「5要求」嗆:負我要給1千萬贍養費

▲偷吃、不倫、偷情、婚外情、小三、偷拍、劈腿、出軌。(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小三勾搭已婚長官,還提5要求揚言,「負我要給1000萬贍養費」,正宮抓包怒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女子小君(化名)與已婚長官阿宏(化名)發生婚外情,還陸續傳送5項要求給阿宏,其中包括,「每月要陪我3到4次」、「不能沒理由的說分手」、「再負我你要付1000萬元贍養費」等,被正宮抓包後,一狀告上法院。法官審理時,小君辯稱只有傳訊息,沒有其他行為,但法官不採信,最終判小君須賠償正宮30萬元。

正宮指控,他與阿宏結婚超過30年,但阿宏卻與下屬小君發生婚外情,嚴重破壞了她的婚姻,侵害她的配偶權,因此決定對小君提告求償100萬元。

對此,小君否認正宮指控,辯稱自己跟阿宏只有在LINE上面交談,並沒有其他行為,且正宮跟阿宏的婚姻關係本來就不好,阿宏受不了正宮整天要錢,甚至還提及輕生等,她為了安撫阿宏,才會出現LINE上面的那些對話。

不過,法院審理時調查,發現小君曾陸續傳送5項要求給阿宏,內容包括,「1、我只要你每月陪我3到4次」、「2、你晚上真的累了可以跟我提早說不賴,不要讓我等到10點才跟我說晚安」、「3、你公事壓力大,我們可以臨時請半天去抱抱、聊聊」、「4、你不能沒理由的說分手」、「5、你要對我最後的負責,再負我你要付1000萬元贍養費」。

法官審理後認為,根據對話中,小君提及可外出聊天、擁抱,並且還有「我真的很愛你」等表達愛意的文字,甚至提到若分手要給1000萬元贍養費等,明顯超出一般朋友交往,侵害了正宮配偶權,因此不採信小君說法,最終判她須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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