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南韓前總統全斗煥遭求刑1年6個月年!下個月公布判刑結果

▲▼南韓前總統全斗煥與夫人李順子今年4月曾出庭接受審訊。(圖/達志影像)

▲南韓前總統全斗煥與夫人李順子今年4月曾出庭接受審訊。(圖/達志影像)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高齡89歲的前總統全斗煥在其出版的《回顧錄》中,針對天主教神職人員曹畢奧(本名曹喆鉉,조철현)生前指控518光州民主運動時親眼目睹戒嚴軍戰鬥機當街對人民掃射,痛批其為「無恥唬爛嘴」而遭提告,訴訟長達2年5個月。光州地方法院今(5)日下午2時,由部長法官金貞勳(김정훈)召開結審(宣判前最後一次庭審),檢方求處全斗煥1年6個月徒刑。

根據《韓聯社》,全斗煥獲法庭同意,未出席此次結審。法官將於11月30日宣布審判結果。

全斗煥在2017年4月出版的《回顧錄》中描述1980年5月17、18日光州民主化運動的細節,聲稱當時沒有權利、也並未派遣空輸部隊與戒嚴軍鎮壓抗議群眾,否認派出戰鬥機掃射人民之事實,痛罵曾表示親眼目睹軍機掃射的曹畢奧是「戴著面具的撒旦」、「讓神父們丟臉的無齒唬爛嘴」,因此涉及違反《刑法》第308條的「毀損死者名譽罪」。

全斗煥在《回顧錄》中明顯指出神父曹畢奧說謊,因此該案癥結點在於,全斗煥在1980年發起軍事政變後,到底有無下令空輸部隊與戰鬥機鎮壓、掃射光州人民。

檢方解釋求刑理由,「全斗煥嘲弄深記歷史傷痕的人,這種行為並無法被以表現自由、歷史相對主義、歷史實證主義來加以正當化。期盼法官能將此次審判視為歷史轉型正義的機會。」

檢方的證人表示,曾親眼目睹戰鬥機當街掃射。國立科學搜查院也表示,若當時戰鬥機未直接對人民掃射,很難說明全日大廈(전일빌딩)的彈痕是如何產生的。

▲▼南韓518光州民主化運動,軍警封鎖光州、鎮壓反對群眾。(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南韓518光州民主化運動,軍警封鎖光州、鎮壓反對群眾。(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全斗煥遭到提告與起訴後,以罹患阿滋海默症為由,曾多次選擇不出席法庭審訊,不過在4月出席一場法庭審訊中表示,「據我所知,當時直升戰鬥機並未當街掃射」;全斗煥的辯護律師也指出,檢方無法找到具決定性的關鍵證據,表示起訴事實無法成立。

據悉,光州市曾於1980年5月遭到軍警封鎖,全斗煥被指控派出戒嚴軍鎮壓抗議群眾,空輸部隊戰鬥機在空中掃射人民,造成至少541人死亡、3139人輕重傷、76人失蹤,不少女學生與婦女遭到軍警性侵。全斗煥原被判處死刑,1997年,南韓大法院判其終生監禁,2年後被時任總統金泳三赦免。

上線時間:13:44
更新時間: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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