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夫婦發病還回台灣!蘇貞昌說「不要太計較」 桃檢「沒在客氣」分案調查

▲針對旅美夫婦境外移入確診病例,桃園地檢署已依高檢署指示啟用「防疫處理小組」,指派民生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負責。(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針對旅美夫婦境外移入確診病例,桃園地檢署已依高檢署指示啟用「防疫處理小組」,指派民生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負責。(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根據中央留情疫情指揮中心資訊,一對旅美夫婦由境外有症狀卻仍搭機入境台灣確診病例,致使同機機組人員與乘客須接受居家隔離,桃園地檢署16日晚間表示,接獲台灣高檢署指示後立即啟動「防疫處理小組」,並指派民生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負責偵查,以迅速調查釐清。

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出,旅美夫婦境外移入確診者,丈夫於4月10日搭機入境後隔天確診為案384;妻子則於3月29日出現咳嗽、有痰症狀,4月1日出現腹瀉,4月11日入境後機場攔截採檢亦為確診案例,為案393。

桃園地檢署指出,關於外界指稱一對旅美夫婦境外移入確診病例,因行為已涉及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之不遵行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之罪,桃園地檢署已於16日依台灣高檢署指示啟動「防疫處理小組」刻啟動偵查,以釐清該夫婦是否涉及刑責或有無違反行政法規定,並儘速依法處理。

▲旅美夫婦明知已有疫情症狀,仍自境外搭機由桃園機場入境。(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旅美夫婦明知已有疫情症狀,仍自境外搭機由桃園機場入境。(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桃園地檢署強調,為有效遏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蔓延,全體民眾應依衛生主管機關之指示做好防疫措施,若明知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可處最重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務必遵守主管機關指示,否則檢察機關將依法從嚴訴追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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