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民眾夜衝武嶺放煙火點仙女棒 歡呼拍手猛拍照...網爆氣:書讀到哪去?

▲▼民眾跑到武嶺放煙火。(圖/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社團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民眾半夜跑到武嶺放煙火。(圖/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社團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記者蔡玟君、許展溢/綜合報導

澳洲森林大火燒掉1.5個台灣震驚全球,但在台灣卻有民眾在山林放煙火。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社團6日在臉書公布一段影片,畫面中一群民眾無視國家公園內嚴禁施放煙火規定,在武嶺停車場點燃仙女棒、放煙火,且放完煙火後未將垃圾帶走,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怒批:「書讀到哪裡去?嫌太管處與太警隊不夠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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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跑到武嶺放煙火。(圖/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社團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一群男女無視可能引發森林打火危險,在武嶺停車場放煙火。(圖/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社團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根據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授權的影片中可看到,近10位年輕男女在武嶺停車場點燃仙女棒,之後更連續點燃數發煙火,並發出歡呼聲,一旁同伴們興奮拍手、甚至拿手機拍照錄影,把武嶺停車場當作跨年晚會現場般,卻不知這樣的行為極度容易引起火災,燒毀台灣寶貴的森林環境。

▲▼民眾跑到武嶺放煙火。(圖/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社團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民眾跑到武嶺放煙火。(圖/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社團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煙火直射天際,現場男女歡呼拍手猛拍照錄影。(圖/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社團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表示,影片為5日拍攝,這兩天上面很亂,且只要週末假日山上都有許多情形發生,不管是交通還是違法生火、放煙火,只要有人通報,警察就必須過去,週末假日也是最常發生違法情況的時候。

林務局東勢管理處表示,該停車場位屬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太魯閣國家公園警察隊於今(6日)上午至現場蒐證處理。另外,依森林法第34條規定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不得有引火行為。如因釋放煙火而失火燒毁森林者,依據森林法第53條第三款規定,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最後除呼籲民眾進入山林,注意防範用火外,東勢管理處將加強派員巡視及勸導。

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管理者表示,現行的國家公園法不符合現在規範了,罰責輕又不夠周詳,修正案相關法令需要趕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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