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社區老人安心唱歌 盧秀燕:編列預算取得著作權

▲盧秀燕允諾會讓社區老人安心唱歌。(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市議員施志昌(左1)和林德宇(右2)關心社區老人唱歌著作權問題。(圖/議員林德宇提供)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社區長輩常聚在里辦公處或活動中心高歌,自娛娛人,但所擺設伴唱機的歌曲是有版權疑慮的,市議員林德宇、施志昌、陳世凱、何敏誠13日質詢時,要求市政府應主動和業者協商妥善方案,讓市民能安心歌唱,市長盧秀燕允諾協助,責成民政局及各區公所編列預算處理。

▲盧秀燕允諾會讓社區老人安心唱歌。(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盧秀燕允諾會協助老人家安心唱歌。(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林德宇說,很多鄉親一再反映,社區活動中心或老人活動中心的卡拉OK及伴唱機的著作權,使用上有些疑慮,讓銀髮族的老人家都很緊張,不知道再唱下去,會不會觸法。

施志昌表示,歌唱班是讓長輩走出家裡的很好活動,但是現在因為公開播放權的問題,嚇得這些長輩都不敢去,歌唱班也停開,因此,希望市政府能補助伴唱機公播權,施並當場播放洪一峰的思暮的人,請社會局長李允傑、民政局長吳世瑋唱,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議場內屬合理使用,並無違法。

盧秀燕表示,為了讓長輩安心唱歌使用版權,市府兼顧著作權與長輩福利,將與相關音樂著作權單位洽談,各縣市處理方式不同;台中市各區公所編有經費,目前規劃由區公所處理,但大小區不一樣,如果無法處理,民政局也會協助。

民政局說明,里活動中心、里辦公處有135部電腦伴唱機,去年共支付約21萬元,108年度編列約32萬元;另,社區活動中心有133部電腦伴唱機,由各區公所向社會局申請,以實付實撥方式補助,去年共支付18萬餘元。

民政局指出,目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等2家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研商中,預計7月份訂定共同使用報酬率及單一窗口供區公所簽定使用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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