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被控偷58元文蛤肉 法官判無罪「他身上有1000元」

法官,法槌,商人(圖/視覺中國CFP)

▲彰化蕭姓男2018年8月至超商涉嫌偷文蛤肉未結帳,法官判無罪。(圖/視覺中國CFP)

地方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蕭姓男子2018年8月至超商買東西,涉嫌拿熟文蛤肉沒結帳即離去,店員看到立即報警,不過法官審理卻認為,蕭男當時身上有1000元,沒必要為價值僅58元的熟文蛤肉鋌而走險,判蕭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蕭男表示,他從事資源回收,當天想買熟文蛤肉及4灌啤酒,並回收店內廢棄紙板,但排隊的人太多,因此先將啤酒放在店內門口前的貨架上,把廢棄紙板及文蛤肉一併帶出店外,先放置於他停放在店外的四輪推車上,表示會再回店內一同結帳,且認為自己雖先將文蛤肉及廢棄紙板帶離店家,但最後仍有回去結帳,否認自己有竊取之意。

判決指出,法院查看監視器畫面,內容情節與蕭男說法相同,事後被店員發現帶回店內後,蕭男也立刻付清文蛤肉及4灌啤酒共190元。

法官認為,當天蕭男付現1000元,遠遠超過他欲買的文蛤肉及啤酒,以他當時的財力不須為價值僅58元的文蛤肉行竊,更何況,若有行竊需求,也應竊取價值較高的4罐啤酒,但蕭男卻選擇先將價位較高的啤酒放置店內門口貨架上,僅將價值較低的熟文蛤肉竊取出店外,與常情相違,因此在毫無其他證據明確指認他行竊之下,法官判蕭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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