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女戀上男網友「3個月做25次」 母憂「將來找不到好對象」 

▲青年和女高中生發生關係遭判刑(圖/免費圖庫Pixabay提供)

▲男網友和15歲女高中生發生關係遭判刑。(圖/免費圖庫Pixabay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24歲的陳姓男子在網路認識就讀高中的嫰妹,僅管兩情相悅多次發生關係,但因女方未成年且一段時間未回家,經家人報警提告,法官根據女高中生說法,認定2人性行為25次,由於女生當時未滿16歲,法官依25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陳男10個月徒刑,未宣告緩刑,一旦確定就得坐牢。

桃園地院判決內容指出,住桃園的陳姓男子,去年初和一名讀高中的女生在網路交友認識,彼此有好感,從去年3月11日起5月初,二人多次在陳男家中或陳友人處幽會,平均每週要好3次,因女生一段時間未回家,經家人報警,查出陳男涉及妨害性自主。

陳男於法院審理時表示,他和女生相愛,事前經過對方同意才親熱,沒有強行,次數已記不清。女高生表示,第一次到男友租住處時,2人上線打電玩,陳向她求歡,有了第一次後,二人平均一星期三次親熱,逢生理期來就暫停,和陳交往3個多月期間,記憶中雙方上床20多次。

女生母親在審理時指出,知道女兒「被騙」後,已要求女兒不能再和陳交往,且擔心女兒以後找不到好對象,將向陳男求償。法官根據女生說法,認定2人性行為25次,由於女生當年未滿16歲,法官依25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陳男10個月徒刑,未宣告緩刑,一旦確定就得坐牢。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