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士拍窗喊「你壓到我的腳了」 駕駛不甩離開:我重聽

掏耳朵,耳屎(圖/達志/示意圖)

▲司機謝男向法官辯稱自己有重聽,但卻遭法官打臉。(圖為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達志示意圖)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名退休聯結車司機謝男開車時不慎壓到機車騎士涂女的左腳掌,涂女用力拍車窗高喊「你壓到我的腳了」,但謝男竟加速逃離現場,事後雖聲稱重聽,不知壓到人,但法官針對雙方證詞及謝男過去病例認為謝男證詞不足以採信,並依肇事逃逸罪重判1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63歲的謝男於2017年3月開車行經竹東鎮東林路時,遇到因前方塞車而與機車暫停車道上等待的涂女,只是,謝男卻未注意保持適當車距,竟將車輛右前輪壓到涂女左腳掌,涂女因疼痛立即拍打謝男小客車右前座車窗,並大喊「你壓到我的腳了」,謝男卻反而踩下油門逃離現場,而醫院則診斷涂女左腳第二蹠骨非移位閉鎖性骨折、左側足部壓傷傷害。

涂女非常氣憤,狀告謝男,涂女說,當時她的腳掌被壓,痛到受不了,用手拍打謝男右副駕駛座玻璃,當時對方拉下車窗對她大喊:「這麼擠你在搶什麼車位?」涂女喊:「你輾到我的腳,你不要走!」但謝男卻將車開走。

而謝男卻辯稱自己有重聽,10年前就有就診,而且案發當天天氣不好,有風雨聲,涂女又戴著安全帽,緊扣帽帶,口齒比較不清,所以沒有聽到她講話的內容,謝男說,當時自己的車子沒有碰到涂女的機車,涂女也坐在機車上,所以他的直覺判斷應該是沒有肇事,因此才離開了。他承認過失傷害,但不認肇事逃逸。

法官調查,謝男從事近20年砂石車司機工作,為職業司機,2009年退休之後換普通聯結車駕照,其身體狀況包含聽力在內,即代表足以合法駕駛普通聯結車,倘若其聽力狀況早已出現問題,當早就對其行車安全造成影響,又豈會多年來放任此種狀況惡化而從未就醫接受治療?且案發當時其是可以合法駕駛自用小客車之人,含聽力在內之身體狀況,當足堪勝任駕駛各該種類車輛,更調查不到謝男於案發前曾因聽力疾病至醫療院所就醫治療紀錄。

且涂女當時頭戴半罩式安全帽、透明罩也掀開、口罩還拉下來、帽子也往上推,但謝男明明聽到自己壓到涂女的腳,來加速離開,這樣的行為已構成刑法肇事逃逸罪。法官查出謝男雖與涂女達成和解,然從未支付任何賠償金額,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故依肇事逃逸罪重判1年6月,過失傷害罪再判拘役5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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