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狂輸3年薪水120萬元!他躲2月被組頭堵到 法官1句話他免還

▲▼上司偷情(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姜男狂輸的120萬元賭債不用還,圖非當事人。(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姜姓男子因簽賭職棒,一晚就輸了120萬元,無力償還的他在街上被林姓組頭遇到,簽下本票。另名潘姓男子拿到本票後則以借貸為名,向姜男追討120萬元。法官表示,該筆債務屬於賭債,由於賭博違法,因次認定該本票債權不存在。

據《聯合報》報導,姜男2年前簽賭職棒,一晚輸掉3年的薪水,無力償還的他2個月後在街上被林姓組頭堵到。林男抓著姜到咖啡廳內簽下償還本票,並將本票轉給潘姓男子,由潘以借貸名義,向法院申請本票核定,追討欠款。

▲▼錢,現金,鈔票,銅板,金融,債務,理財,開銷,買賣(圖/記者周宸亘攝)

▲法官認為,賭債非債,因此姜男不用還錢。(圖/記者周宸亘攝)

姜男開庭時表示,該筆債務屬於賭債,他和潘男沒有債務關係,並主張「賭債非債」,向法官訴請債權不存在。林男及潘男則因擔心犯罪被追究,都沒有出庭。

法官認為,一般正常的借貸關係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裁定,不用透過「轉讓」請人聲請,且姜男的簽賭屬於賭債,又因賭博違法,因此該筆債務沒有請求權,屬於不存在,姜也不用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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