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夾娃娃遊戲店前「一袋物品」 資源回收婦挨告

▲徐姓女子擅自將被害人的物品取走。(圖/記者林悅翻攝)

▲徐姓女子擅自將被害人的物品取走。(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劉姓女子於11月29日至市警一分局德高所報案,稱於當日21時許至崇善路一間夾娃娃遊戲店,在補充店內遊戲機檯貨品時,將裝具備用貨物一袋,放在店外騎樓地遭竊,內有小型公仔一批及維修工具等物,損失3545元,員警追查循線查獲涉案人徐女,她辯稱誤拾物品當資源回收,偵訊後依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說,案經德高所長李振維,調派員警到案發地點勘察採證現場所留存犯罪跡證,並依店家所提供之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中年婦人騎乘重機車涉有重嫌。經員警依其穿著特徵沿途蒐集蛛絲馬跡,在詳細比對過濾情資下,具體判斷該重機車徐姓女車主(64歲、查無前科素行)犯案事證明確,於11月30日晚間20時許通知徐女到所說明。

▲徐女交出擅自取走的公仔等物品。(圖/記者林悅翻攝)

▲徐女交出擅自取走的公仔等物品。(圖/記者林悅翻攝)

經警方提示犯罪相關跡證後,徐嫌當場坦承犯行不諱,並主動交付所得贓物一批,交由員警發還被害人。然徐女供稱,因當日路過該遊戲店鋪前,發現地上放置一袋物品,且當下周邊無人看管,即誤以為是業主丟棄不要的,所以當成資源回收物品撿拾回家,絕非惡意行竊。全案偵訊後依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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