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上班300小時合法?徐永明:勞動部不懂來找時力討論!

▲▼一例一休,勞工,薪資,加班費,消費,派遣(圖/記者張一中攝)

▲勞工恐面臨30天上班300小時?(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一例一休上任至今爭議不斷,行政院長賴清德承諾修法,10月底已啟動程序,17日將交付衛環委員會審查,但卻遭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質疑將可能造成連續30天總工時300小時的情況「合法化」;對此,勞動部長林美珠會中先是稱此為違法,會後卻改口為「極端個案」,讓徐永明怒轟,如果勞動部對自己提的勞基法修正案不了解,歡迎與時代力量討論。

徐永明指出,按照修法後的條文計算,將例假挪移後,最高就可連續上班12天,若於月底及下個月初都運用此規定,就有可能面臨30天內上班300小時的狀況,且只能休息4天例假。

▲▼徐永明質疑未來「連續30天只能休4天」、「30天總工時可達300」、「連續12天每天工作12小時」都是合法情況。(圖/翻攝自徐永明臉書)

▲徐永明質疑未來「連續30天只能休4天」、「30天總工時可達300」、「連續12天每天工作12小時」都是合法情況。(圖/翻攝自徐永明臉書)

對此,林美珠當下回覆這是「違法」情況,不過,隨後勞動部官員試算後證實,此種班表確實合法,但是極端案例,讓徐永明痛批,「部別替慣老闆找藉口,如果對自己提出的版本都搞不清楚,歡迎與時代力量一起討論。」

徐永明表示,勞動部連自己提出的修法結果都搞不清楚,如何能保障勞工權益?現在又說這樣的例子是極端案例,根本是轉移焦點,違法的過勞變合法的,現在勞動部的修法完全替慣老闆大開後門,未來若有勞工因為這種班表而過勞死,勞動部能負責嗎?

徐永明呼籲,勞動部千萬別忘記自己的職責是保障勞工權益,現在用「極端案例」這種話術來替資方著想,實在太體貼了,「別替慣老闆找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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