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為愛墮胎3次!生育能力受損…老師出庭卻送她6個字

▲▼教室,讀書,上學,課業。(圖/取自pakutaso網站)

▲吳姓女子學吉他,卻與已婚男老師發展出不倫戀。(圖/取自pakutas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吳姓女學生與已婚的裴姓老師學吉他,卻成為小三多次與對方床戰,還三度懷孕墮胎、生下一子。最終2人分手收場,吳女自認遭騙婚,不甘生育能力受損,提告求償49萬9999元。開庭時,男方反控吳女早知2人根本不可能結婚,只是「貪求肉體歡娛」。最後,新北地院認定吳女是自願發生性關係,且懷孕生子也難構成侵權,因此判吳女敗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裴男與妻子結婚20多年,2人共同經營樂器公司和音樂教室,但他2012年卻與31歲的吳姓女學生發展出不倫師生戀,且2014年7月間還趁著某天妻子不在,將吳女帶回家床戰,當場被捉姦在床。

當時妻子念在家庭和諧,加上吳女年紀尚輕,又是音樂教室學生,僅要求對方簽下切結書,保證不再與丈夫往來。豈料2人事後不僅繼續暗通款曲,吳女還要求男方在外租屋、離婚,甚至在2015年底生下一名男嬰,由裴男替吳女出月子中心的費用,讓妻子最終忍無可忍,對2人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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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男帶吳姓女學生回家床戰,被妻子抓姦在床。(圖/達志/示意圖)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相姦罪判吳女4月徒刑,可易科12萬元罰金確定,且考量吳女已嚴重侵害裴妻配偶權,另判她須賠償裴妻30萬元。至於裴男,當時因與吳女分手,獲妻子原諒徹告。

事後吳女越想越不甘心,在今年提出民事告訴,指控裴男利用經濟優勢、老師身分追求,承諾會跟元配離婚再跟她結婚,還騙說想先「延續香火」,害得她在毫無避孕措施的情況下懷孕三次,卻三次都被對方要求人工流產。

直到第四次懷孕,她才驚覺男方根本只是為滿足性慾、無意結婚,但由於醫生研判再進行人流會對生育能力造成永久傷害,她才堅持生下。她認為,裴男騙婚造成她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因此要求男方賠償49萬9999元,並在媒體頭版登報道歉。

▲▼幼兒,超音波,懷孕,檢查,遺傳,當爸爸媽媽。(圖/記者姜國輝攝)

▲吳女指出,醫生警告她若再墮胎,恐導致生育能力永久受損,才讓她堅持產子。(示意圖/記者姜國輝攝)

裴男出庭後,指吳女早就知道他已婚,2人也不可能修成正果,卻仍「貪求肉體歡娛」,在雙方你情我願的情況下多次發生性關係,更何況避孕並不僅僅是其中一方的事,而且人流時女方也有親筆簽名同意。

法官審理時認為,吳女已經是成年人,應知道同意發生性行為可能導致懷孕,因此難稱裴男侵權。另外,吳女也無證據證明是被裴男逼迫、欺騙、教唆等方式才去墮胎,因此10月31日判吳女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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