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路中央oBike」放路邊反被告 大叔好心卻被誤會成賊!

▲oBike,共享自行車,無站樁共享單車。(圖/記者林世文攝)

▲男子被逮稱,是好心幫oBike牽到路邊遭人誤會是偷竊。(示意圖/記者林世文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一名52歲的許姓男子今年6月底在羅東路邊扛走一台oBike,被民眾懷疑有偷車嫌疑報警歹人,但他堅稱是因為oBike被亂放在路中央,好心幫忙停路邊,沒想到卻被誤會。事後,警方不採信其說法,訊後依竊盜罪嫌將人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當天接獲民眾報案稱,在聖母醫院前看見一名男子扛著oBike在路上行走,懷疑此人是偷車賊,隨即派人員前往了解;到場後發現oBike停在許男身邊,盤查時嫌犯稱,因為oBike太好看所以才想扛走,不過到了派出所做筆錄時,對方又改口稱,自己只是幫忙移車。

檢方調查,oBike是由業者分別送到各地,使用者必須在使用前,用手機app綁定信用卡,且在騎車前利用GPS定位解除oBike的鎖,騎到目的地後再以GPS定位把oBike上鎖,在騎乘之間並沒有固定的放置場所。

檢方認為,在許男扛車過程中,並沒有破壞GPS,這也代表該輛oBike尚在業者監控的範圍之內,難以判斷許姓男子是否實質佔有該車,且他被逮捕時,身上也沒被搜出任何破壞oBike鎖的工具,加上當時移動距離非常短,因此沒有積極證據證明許男有犯行,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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