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醉倒路邊遭猥褻10分鐘 「已習慣被摸」狼獲判緩起訴

▲女醉倒路邊,遭惡狼猥褻10分鐘。(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52歲的女子阿芳(化名)今年初某天晚上醉倒在路邊,被47歲的蔡姓男子發現後猥褻臀部、大腿長達10分鐘,過程中都沒有路人出面阻止,一直到附近店家發現後報警才逃過狼抓,但她卻事後稱「習慣被摸了」無意提告,加上法官認為蔡男有悔意,予以緩起訴。

據《自由時報》,打零工的蔡男1月26日行經基隆市孝三路時在一間服飾店前的搖椅上發現醉倒的阿芳,本來就這樣經過,但後來又折返,先是撫摸腰際測試其反應,後來就開始搓揉臀部和大腿,時間長達10分鐘,雖然地點離公車總站、基隆火車站只有約100公尺,並非隱密之處,但路過的人都只是看了看就離開,直到服飾店內女員工感覺不對勁,才一邊用手機錄影蒐證報案,一邊請飲料店男員工幫忙嚇阻,結束猥褻情事。

蔡男事後辯稱,當時正逢霸王級寒流,看到阿芳只有穿夾克跟長褲,擔心著涼才會上前關心,並無猥褻意圖,但並沒對摸臀一事做任何解釋。值得一提的是,阿芳也說,自己當時喝醉了,什麼都不記得,還趴在桌子上喊「想回家睡覺啦,不告了」、「習慣被摸了」不是很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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